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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制革

第三节 制革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本县出现一家私营皮革作坊,主要产品是鞣制白皮、车马挽具,
缝制靰鞡。

  1946年 3月,县公安局将原海伦县迁至庆安县的义和公皮鞋店分店,改为大众皮鞋店。当
时,该鞋店为公私合营企业,有厂房80平方米,职工20人,主要生产军用皮鞋。是年秋,大众
皮鞋店移交县财粮科,并把个人股金全部退清,变为国营企业,改名庆安县皮鞋厂,生产军用
布鞋、皮鞋、靰鞡等产品。1953年,工厂改名为庆安县皮革厂,职工40余人,年生产军用皮鞋
2 300双,布鞋800双,实现利润1万元。1959年9月,县皮革社合并到皮革厂,职工增加到百余
人,扩建、改建厂房700平方米,购置设备3台,固定资产 1.2万元。增加的产品品种有车马挽
具、制革、毛皮鞣制、羊剪绒、皮鞋、布鞋、劳动保护用品等。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共完成工业总产值424.3万元,实现利润7.2万元。

  1979年该厂进行整顿,在提高产量的同时,严格把住各道工序质量关,制定了自检、互检
和专检制度,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对制革车间,进行了技术改造,改善了生产环境和条件。
这个厂同时注意开发新产品,新生产的皮手套、狗皮褥子等产品已打进国际市场。对工资制度
进行改革,实行了计件工资制,调动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1980年皮革厂固定资产原值为54.5
万元,生产皮鞋1 820双,皮革折合牛皮1.3万张,完成工业总产值64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为66.4
万元,利润总额为0.8万元。

  1985年,县皮革厂厂房面积 4 000平方米,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为95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为112万元,有设备120台(套),年鞣制皮革折合牛皮4 500张,生产皮鞋4 300双,完成工业总
产值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