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管理
第五节 管理
一、路政管理
建国前,本县没有路政管理机构。1969年,养路段改为公路管理站,开始抓路政管理工作。
但时值“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有关路政规定得不到贯彻落实,违反
路政管理条例现象时有发生。
1978年以后,路政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正轨。公路管理站设专人负责路政工作,县、乡成立
路政管理组织。1983年全县共建群众性的联防护路组 154个,配合路政员进行路政管理。1980
年至1985年全县共查处路政违章案件285起,收缴赔偿费2万余元,保护了公路的管理和建设,
维护了交通的安全。
二、道路养护
建国前,本县的道路由县衙抽民工整修。
1960年6月,县交通科增设了养路段,有干部5人,工人10人,农村代表工30人,承担庆安
至木兰公路的养护任务,县内其他道路由所在公社养护。1962年,庆安至绥棱公路进行大整修
后交养路段,纳入县级公路进行养护。到1965年,全县有 5条公路纳入县级公路,由养路段负
责养护,即:庆安至木兰、绥化、铁力、柳河、绥棱。养护总里程为 148.2公里。以公社为单
位,成立道班,进行常年专业养护。有养路员工59人。其他 4条公路属县乡公路,由道路所在
公社出人工负责养护。1969年,养路段改为公路管理站,有职工62人。
公路养护设备、工具也逐渐改进。60年代以前使用镐刨、锹装,用人力、畜力车运料。70
年代县公路管理站添置了汽车、推土机。80年代又配备各种型号汽车3台,推土机1台,拖拉机
4台。运料、装卸车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作业,既减轻了养路工人的劳动强度,又提高了生产
效率。
到1985年,县公路管理站有职工95人,其中技术人员 4人,工人88人。全县列入养护的省
级公路1条,总里程38.7公里;县级公路3条,总里程为110.9公里;乡间公路5条,总里程为112.4
公里。有养路员工115人,养护公路好路率59.3%。
三、安全管理
1955年,县交通科内设交通监理1人。1972年增设交通监理1人,负责车辆管理、驾驶员考
核,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
随着公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各种车辆日益增多。1976年,成立了庆安县交通监理站,
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驾驶员和过路行人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交通规则。开
展“安全月活动”、“百日无事故活动”,对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抓交通安全到基层。
监理站把路检、路查作为重点,把取缔违章、维护交通安全做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考核内容。
实行“定人、定点、定任务”,“包路段、包检查、包车队、包处理违章”的“三定”、“四
包”责任制,以及临时检查、集中检查、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
处理。
1984年,交通监理站改为交通监理所,下设交警队,配备 4名交警队员,具体负责县城交
通要道。在人车密集的地方,指挥车辆、纠正违章、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并配合公
安、街道、工商等部门,对城镇驾驶自行车的行人加强了管理,并取缔了道路两旁影响交通的
个体摊床。清除了路障,保证了公路畅通,维护了交通安全。
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交通安全,除县交通监理所负责专管外,1980年县政府组
织有关部门成立了交通安全委员会,并按区片和附近单位联合建立了社会性安联组。到1985年,
全县有安联组8个,专职安全员、义务安全员共150人。在交通流量大、事故易发和多发地段,
配合交警站岗宣传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形成了群体联防安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