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篇下序

第七篇 商贸

篇下序


  本县的商贸活动开始于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前后。同治六年本县出现了商业店铺。伪满
大同2年(1933年)县境内有物品贩卖、药品和旅店等14个行业的店铺148家。从业人员 1 255人,
拥有资本额17万元(伪币)。1940年日本侵略者对庆安实行了全面的经济统治,给商业的发展带
来极大灾难,许多店铺纷纷倒闭,本县商业空前萧条。

  1945年庆安县解放以后,商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47年本县建立了第一个供销合作社的
经济组织——庆安县职工合作社。1949年全县私营商户发展到556家,从业人员906人,拥有资
金21.47亿元(旧币);供销合作社的网点发展到60个,入社社员3万余人,年销售总额达到42万
元。1953年庆安县粮食科成立,并开始实行粮油的统购统销政策,禁止私营商贩经营粮食,妥
善解决了粮食供求中的矛盾。1956年县政府按照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的政策,将全县的私营商业改为公私合营或合作商业,到年底,全县有各种商业网点 200多个,
从业人员1 500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为1 500万元。1960年庆安县物资局成立,负责本县的物
资供应与销售工作,下设 1个物资公司,是本县第一家专门经营物资的国营商业企业。1966年,
全县的公私合营、合作商业企业全部变为国营企业。1969年供销合作社由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改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由于形式的单一,加之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和影响,使
本县商业的经营管理混乱,经济效益明显下降,而且许多商品货源紧张,供不应求。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商业企业以多种形式迅速发展起来,个体商业和集
体商业先后恢复,并在新的政策指导、保护下,Et益繁荣。1985年,全县有各种商业网点2 269
个,从业人员近7 000人,社会商品销售额达到 10 279.3万元(包括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
上缴税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