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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销、合作

第二节 供销、合作




  一、供销合作社

  1947年 4月成立的庆安县职工合作社,是庆安县第一个供销合作的经济组织,它由县工会
直接领导,主要经销生活日用品。1948年冬季本县开始在农村组建供销合作社,到年底就建起
了33个,发展(投资入股的)社员4 155人,筹集资金 45 495元。建社初期,所需资金由社员自
己筹集,联合入股,从业人员由群众选举,所得利润不上缴国家,除留足再生产资金和公益金
外,其余部分全部按股分红。

  1949年 7月,庆安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它是全县合作事业的联合组织,所辖供销合作社、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 3个行业,当时它不是纯行政机关,而是社坐店的形式,内设
1个门市部。该年年末,全县有供销合作商业网点60个,其中城镇有5个,入社社员 3.3万人,
入股资金 6.5万元。当时社员代表大会是管理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和分
配方式决定了它的性质是半社会主义的。1954年 9月,庆安县合作社联合社改为庆安县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相继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分出。同年,
经过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供销合作社变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商业企业,
它主要经营农村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同时还收购农民生产、采集的农副土特产品。从
1957年开始,国家向供销合作社增派了大批干部,投入大量资金,逐步退还社员的股金。1965
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供销合作社。到1969年,社员的股金基本退完,供销社的经营成
果归国家和劳动人民所有,所得利润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家和留作积累,这就改变了供销合作社
的性质,使它变成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企业。197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改善了经营管
理,各项业务都得到较快的发展。在商品购销中,采取了多渠道进货、跨行业经营和“一业多
店,一店多摊,购销结合”的方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2年,本县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
神,开始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各基层供销社积极吸收生产队和农民群众入社。扩大社
员股金,并相继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恢复和加强了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
和经营上的灵活性。1983年 1月,在完成基层供销社改革的基础上,县供销社开始进行体制改
革。召开了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将县供销社改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变成基层供销社的联
合组织,由基层社代表根据联合社的章程规定,民主选举联合社的领导机构人员。体制改革完
成以后,供销合作社又由全民所有制变成了合作商业性质的集体所有制。1985年,县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根据业务需要,又增设了2处综合商场和1个贸易中心,还成立了供销贸易总公司,为
基层供销社和其他业务部门组织工业品的联购分销和农副产品的分购联销业务。同时供销社还
开展了代批发业务,主要服务对象是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年底,全县供销商业共有 5个
批发企业,1个联营公司,8个零售商店,116个供销门市部,33个坐店,6个行商户,总计有169
个供销网点,1 083名在职职工。全系统该年商品销售额达到3 450.6万元,利润30.7万元,有
固定资产金额333.1万元。

  二、公私合营、合作

  公私合营、合作商业是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的一种商贸形式。改造
初期全县有合营、合作商业网点 174个,经过两次调整后,最后剩12个网点。即公私合营的百
货商店、饭店、回民饭店、大车店、旅店、浴池、照相馆、药店和公私合作的食品商店、小食
铺、理发社、豆腐社。实行公私合营后,各行各业都比私营时有了较快的发展。从经销商品的
品种看,合营百货商店的商品由私营时的70多种增加到 300多种。合营药店也新增加了西药、
中成药110多种,而且还增设了1个中药加工组。从经济效益方面看,合营百货商店从1956年到
1966年10年中,利润逐年递增 20%,其他合营、合作商业的经济效益也明显提高。1966年,公
私合营、合作商业全部变成国营商业。

   庆安县1961—1985年供销社各项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千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