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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供应与销售

第二节 物资供应与销售




  本县对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供应与销售工作开始于1961年。当时的统配物资主要有煤炭、
钢材、木材和水泥等。这些物资的供应数量均由上级业务部门将指标下达到县级物资主管部门,
再由县级主管部门按计划统一分配供应。1965年,全县完成物资供应额 110万元,比1961年增
加了 5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物资供应日趋紧张,煤炭、石油等主要物资供不
应求。1980年以后,随着经济政策的放宽,本县根据国家有关指示,缩小了统配物资的范围,
减少了统配数量。1985年,国家对本县统一分配的物资由1980年的 256种减少到23种,减掉的
品种由市场上自由贸易调节补充,从而活跃了本县的物资交易市场。白灰、玻璃、水泥、轮胎
和一些机械产品,除物资部门外,其他企业均可经营,而且购销自由,有的企业直接从厂家进
货,有的企业经过上级业务部门批发进货。本年全县物资供应,销售额达到 1 764.8万元,创
历史最高纪录。

  一、煤炭

  1953年庆安县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成立,负责全县煤炭和建筑器材的供应管理业务,使全县
的煤炭供应与销售开始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走向制度化、合理化。该公司在供应和销售中,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分配,包干使用”的原则,对生产和生活用煤进行合理定量,
凭证供应。同时,煤炭的经营企业逐渐趋于专业化。该年全县煤炭销售量为1.6万吨。1964年2
月,木材公司成立后,煤建公司成为只经营煤炭的专业公司,供应全县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用煤
炭。1978年煤建公司改为燃料公司,下设两个煤炭零售商店,销售各种生产和生活用煤。在凭
票证供应的同时,还有计划地销售议价煤炭,主要以未纳入国家统配计划的小窑生产的煤炭弥
补煤炭供应的不足部分,调节了煤炭市场。1985年,燃料公司共购进煤炭12万吨,总金额为395.3
万元;销售量11万吨,销售金额达424万元。

  二、木材

  1964年以前,本县的木材经营业务由商业科下设的煤建公司负责。1964年 2月庆安县木材
公司正式成立,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和建筑用的各种木材的经营工作。1965年,木材公司销售木
材 2 482立方米。1975年本县木材开始实行计划供应,由上级业务部门下达指标。为了补充国
家调拨供应不足的部分,木材公司每年都自行采购一部分木材,以市场价销售。1976年,全县
木材销售量为5 940立方米。1985年木材公司经营木材4 460立方米,其中计划分配材 2 960立
方米,市场调节销售1 500立方米,销售金额达784万元。

  三、钢材

  1961年之前,本县使用的钢材大部分由用材单位自行采购。1961年钢材的经营业务开始由
物资局下设的物资供应站经营,经营原则是用材单位随时都可以购买,定价不限量。随着本县
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钢材的需求量日益增加。1962年本县对钢材实行计划供应,价格一律执行
国家的统一定价。1980年以后,随着开放政策的落实,本县开始供应计划外钢材,而且种类齐
全,有热轧圆钢、方钢、热锻圆钢、冷轧带钢等十几种。计划外供应的钢材全部以市场调节价
销售,一般高于国家计划内供应的钢材价格。1985年,全县购进钢材 8 811吨,其中物资部门
计划内进货2 980吨。

  四、石油

  1953年之前,本县的石油商品完全是通过自由贸易供应和销售的。1953年以后开始实行计
划供应,由县供销社手工业联社经理部经营。1961年以后,由物资局的物资供应站经营,该年
全县销售石油产品 426吨。1970年庆安县石油公司成立。它是国家指定的石油产品的专营企业,
负责全县石油的供销工作。本年全县销售石油 3 747吨,完全是国家计划内供应。1980年以后
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本县对石油产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国家计划内供应的油量远远满足不
了需要。在石油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本县坚持以农业生产为重点的供应原则,优先供应农业生
产用油。同时,本县还拓宽石油的进货渠道,以市场调节价采购和销售计划外石油,解决了市
场上石油商品供不应求的矛盾。为了方便用油量少、用油时间不固定的用户,石油公司还设立
了两个石油商品零售商店,随时零售石油商品。1985年,石油公司购进石油 1.1万吨,其中计
划外议价油410吨,销售总量为1.2万吨(包括上年库存数),完成销售金额 643万元,比计划多
完成43万元。

   庆安县几个年度主要物资销售情况统计表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