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收支 一、收入
本县自清朝末年建立征收局时起,便有财政收入。当时财政收入主要由征收局组织征收,
少部分由警察署征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捐税。历史上称为田赋税或垧捐、粮捐,曾经
采取过实物、劳役和货币3种征收形式。民国3年(19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 164 623.2吊(江
洋 ),其中大部分是从开荒耕种者手中强行收取的各种捐税。1932年庆城县沦陷以后,财政大
权被日本侵略者夺去。日伪县公署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强行向全县人民摊派苛捐杂税,甚至搜
刮掠夺。伪满康德3年(1936年)日伪县公署的财政收入为 318 219.52元(伪币),其中从农民手
中掠取的地、粮捐税就达209 371.02元(伪币),占财政总收入的 65.8%。建国以后,随着工农
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庆安县的财政收入额逐年增多。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1950—1952年),
本县财政预算总收入67.8万元(不包括1950年),平均每年收入33.9万元。第一个国民经济发展
五年计划时期(以下依次简称为一五、二五……)(1953—1957年),庆安县财政预算总收入610.5
万元,平均每年收入 122.1万元,比三年恢复时期增长360%。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工商税收在
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二五”时期(1958—1962年庆安、铁力两县合并时期),庆安
县财政预算总收入6 975.9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3 634.8万元。农业税收入 929.9万元,平均
年收入1 395.2万元。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庆安县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 537.45
万元,平均年收入512.4万元。“三五”时期(1966—1970年),庆安县财政预算总收入3 537.1
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5 742万元,农业税收入1 261.6万元,平均年收入 707.4万元。“四五”
时期(1971—1975年),庆安县财政预算总收入3 355.4 万元,平均年收入 671万元。“五五”
时期(1976—1980年),庆安县财政预算总收入5 322.7万元,平均年收入1 064.5万元。“六五”
时期(1981—1985年),庆安县财政预算总收入8 858.0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2 795.5万元,农
业税收入823.4万元,平均年收入1 771.6万元。从收入项目看,农业税收基本保持平衡,工商
税收不断增长。从1949年到1985年,全县全额预算总收入为30 264.8万元。
庆安县1951—1985年财政收人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支出
自清朝末年到解放前夕,本县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县衙、警察和民团等项开支。民国 3年
(1914年)全县财政支出100余万吊(江洋),其中有526 992吊用于警察、民团的开支,占财政总
支出的50%左右。伪满康德3年(1936年),全县财政支出202 337.88元(伪币),其中 122 312元
(伪币)被日伪县公署用于军事费用的开支。解放后,庆安县的财政真正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
于民的分配关系,为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多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
期,本县财政预算总支出67.8万元。“一五”时期,本县财政预算总支出 602.2万元,其中行
政管理费支出最多,占总支出的38.7%。“二五”时期。财政预算总支出2 838万元,其中支援
农业支出最多,占总支出的25.61%;文教、卫生、科技支出次之,占总支出的25.45%。三年调
整时期,财政预算总支出1 100万元。“三五”时期,财政预算总支出2 265.9万元,其中文教、
卫生、科技方面支出最多,占总支出的29.06%。“四五”时期,财政预算总支出 3 043万元。
“五五”时期,财政预算总支出4 750.6万元,平均每年支出950.1万元,比“四五”时期增长
56.1 6%。“六五”时期,财政预算总支出8 755.4万元,平均每年支出 1 751.1万元,比“五
五”时期增长84.3%。从1949年到198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 23 422.9万元。从支出的项目
看,在总支出中,文教、卫生、科技方面的支出所占比例不断增大,行业管理费的支出所占比
例有所减小,支援农业支出所占比例基本平衡。
庆安县1951—1985年财政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