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管理 一、现金管理
1951年县人民银行按照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设立了货币
管理组,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实行了现金管理,并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1) 及时
核定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2)收入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3)单位间的经济往来,超过支票
签发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4) 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对个人支付及单位间零星开
支;(5)单位去外地采购物资,不准携带现金,要通过银行汇款;(6)现金收支较多的单位,要
编报现金收支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庆安县历年现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
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现金管理制度也不断充实和完善。建国初期,为了扩大城乡物资交
流,控制由公到私的现金支付,银行经常深入各货管单位,检查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情况,
还要深入各单位组织流动收款,控制私人工商业的现金支付。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现金管理范围扩大到公私合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1955年全面
实行 8种结算制度后,现金活动领域进一步缩小,增大了货币回笼。这一时期的现金收支占资
金收付总量的6.3%,每年平均回笼货币120万元,比前三年累计回笼额还多2.3倍。
1958年以后,在“共产风”、“浮夸风”和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下,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物
资供求矛盾突出,现金支付失去了控制,造成市场货币偏多,物价不稳定。
1963年,县人民银行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
的规定》,加强了货币管理机构,充实了货管队伍,银行内部设立了现金支出审批窗口,外部
加强货管检查。同时对工资支出实行专户管理,对各单位一律开立“工资基金专户”,从而有
效地控制了不合理的货币投放。经过三年调整,出现了工资支出减少,货币回笼增加,流通中
的货币趋于正常的局面。1963年至1965年,工资性现金支出由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支出的
642万元下降到460万元,社会货币流通量也恢复正常。
1978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好转,现金收付量逐年增加。1979年收入现金 5 152.8
万元,支出现金5 259.2万元;1981年收入现金7 859.7万元,支出现金8 458.8 万元;1985年
收入现金已达16 577.3万元,比1949年增长40.2倍,支出现金18 255.7万元,比1949年增长43
倍,是历史上收支最多的一年。
二、各项存款
庆安县部分年份存款余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1949年以来,县人民银行为了支援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生产,扩大流通,大力组织各项存
款,吸收闲散资金。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吸收的各项存款
数额也逐年增多。1949年吸收存款余款只有18.3万元,到1981年已达 4 442.7万元,比1949年
增长 242倍,各项存款的大幅度增加为发放贷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1951年,在每百元贷
款中,吸收的各项存款只占13.32元,1981年已增加到39.96元,比1951年增长了2倍。
三、金银管理
建国初期,由于国家财政比较困难,又鉴于大量金银主要保存在地主和资产阶级手中,国
家对金银的收购采取了“低价冻结”政策。1949年收购牌价为:黄金每克2.53元,白银每两0.69
元。银元大头0.74元,小头0.53元,杂银元0.42元。1950年略有提高,1952年到1973年 3月底
收购牌价长期稳定,每克黄金3.04元,每两白银0.4元,每块银元一律为1元。从1973年 4月起,
提高了白银收购牌价,每两由0.4元提高到1元,每块银元调到2.5元。1980年3月,金银收购牌
价再次上调,每克黄金为13元,每两白银为2元,每块银元为5元。
县人民银行自1949年即办理金银收购业务,但数量不多。1968年以前金银收购数字无确切
资料记载。从1969年至1981年底,全县共收购黄金11 490克,白银1 107 880克,银元 15 056
块。
自1972年开始,县人民银行还承办了金银配售业务,主要是按照企业生产需要,经省行批
准后掌握配售标准,企业按照配售批准的用途和规格使用。本县金银配售的重点企业是电子元
件生产部门和制镜业,对木材加工企业也配售小量的银焊片。至1981年,共配售黄金 2 759克,
白银21 239克。
庆安县历年金银收购、配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