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储蓄
第五节 储蓄
解放前,伪满中央银行庆安县支行成立后,日伪政府为搜刮民财,开展了国民储蓄运动。
储蓄内容包罗万象。有国民储蓄、爱国储蓄、零存整取储蓄、有奖储蓄、房地产储蓄等。1939
年又对政府机关职员实行义务储蓄制度。根据伪满《职员义务储蓄规程》规定:薪俸 150元以
下的中国职员储蓄率为2%,150—200元的为4%,200—250元的为6%,250元以上的为 8%,储款
在每月发薪时扣留。《规程》还规定:“储金除职员退职和死亡之外,概不发还之。”
1949年庆安县人民银行建立后,在生产有待恢复,物价尚不稳定情况下,银行按照“存款
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储蓄原则,及时开办了以广大劳动人民为对象的
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和保本保值储蓄。年末吸储余额3 000元。1952年,取消保本保值储蓄,
全部改为货币储蓄。年末,有储户1 181个,各种储蓄余额20 376元,比1949年增长 5.7倍。
1953至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因扩大了储蓄网点,储蓄存款大幅度增加。1957年
末存款余额13.4万元,比1952年增长5.5倍。1962年底城镇储蓄存款余额20.5 万元。
1963年至1965年,增办了保粮保钢定期有奖储蓄,储蓄事业发展较快。三年间,城镇储蓄
存款纯增14万元,农村社员储蓄存款由1963年的5.4万元,增加为13.9万元,增加了1.6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储蓄事业受到错误路线干扰,但由于广大群众勤俭持家、节约储蓄,
储蓄干部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城镇储蓄存款余额,除1968年与上年持平外,其他年度仍保持
大幅度增长。到1975年存款余额202万元,比1965年底增加13.5倍。
1979年储蓄利率进行了调整,年末全县已有城镇储蓄代办所114处,农村信用站91 处。参
加城镇储蓄的户数9 391户,存款余额349万元。其中,1979年纯增额为 103万元。相当于1949
年至1972年24年的增加额。1979年末,农村社员储蓄存款346万元,比1975年增长71%。
1980年4月1日再次调整了储蓄利率。1981年末城镇储蓄存款达767万元,社员储蓄存款763
万元。城镇人口平均每人存款180元,比1979年增加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