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县公署、县政府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余庆县仍沿袭旧制。民国2年3月,余庆县公署奉国民政府通令将
县公署改称县知事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
是年,首任知事刘启坤扩展城垣,兴建衙署。衙署建在南二道街。前后 3层院落。共建82
间房屋,建筑费用为3万两白银。民国3年余庆县改称庆城县。民国 4年,根据国务院内务部命
令,改组了三班六房。民国18年 2月,遵黑龙江省省长公署命令,庆城县知事公署改称庆城县
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首任县长宋德玉。县政府下设两科四局即:一科、二科、公安局、财
政局、教育局、实业局(后改为建设局)。民国19年,依照区域大小、户籍及财赋多寡的标准将
庆城县定为二等县。伪大同元年(1932年) 7月,县署遭日本飞机轰炸,先后借用“义兴德”商
号院内(今百货批发站)、广信当(今贸易公司处)、西学校(今四小学)及已倒闭的东川勇烧锅
(今建设银行处)作为临时办公地点。伪康德 3年(1936年)又迁到重建后的原址,即南二道街以
南。
庆安县清末、民国时期知县、知事及县长任职表
跃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