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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监狱

第五节 监狱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余庆县建巡警所时,设简易拘留所 1处。1909年余庆县始建监狱,
有监狱长1人,看守、狱医和雇员等共9人。

  1931年9月,日本侵略东北后,庆城监狱曾一度无人管理,至1932年3月,才恢复了监狱的
管理。同年11月,监狱划归县警务局管理。1938年 4月,庆城县监狱改为呼兰监狱庆城留置所。
设所长1人,正、副看守主任4人,看守6人。1940年改为呼兰监狱庆城分监看守所;1943年8月
改为呼兰监狱庆安分监看守所,置所长(又名分监长)1人,正、副看守主任4人,看守 8人。看
守所设有男、女监,男监能容纳60人左右,女监能容纳10人左右。

  1945年 8月,看守所看守人员,擅离职守,监狱被群众砸开,人犯逃脱。10月。伪庆安县
治安维持会,建立公安局,重新整理监舍,改名拘留所。11月,庆安县公安局接收拘留所。1946
年 6月19日,改拘留所为看守所,1950年曾将看守所划归法院管理,1951年又移交给公安局。

  建国以来,县看守所不断加强狱政管理和教育。县公安局还根据人犯判决后,投入劳动改
造的有关规定,于1951年自建劳改农场 1处(含砖厂、小农场、养殖场、机械厂),至1962年这
些厂(场)全部撤销。1983年,经县政府决定,将县制砖厂的生产基地转交给县公安局看守所,
建1座小劳改农场,有土地610亩,对判刑短和拘役的人犯,投入该厂进行劳动改造。至1985年,
县看守所设有接待室、管教室、医务室、所长办公室、预审室和预审人员办公室、武警中队营
房、犯人厨房、锅炉房。另有男监舍10间,女监舍1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