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拥军优属
第三节 拥军优属
庆安县拥军优属工作,在解放初期就开展得比较活跃。建国前没施行兵役法,青年农民自
愿参军,群众对军属进行优抚工作。军人家属土地由群众代耕,群众为军属担水劈柴,磨米压
面,打扫院子,逢年过节为军属办节,赠送礼品年画,赠牌匾“光荣之家”,为前方做军鞋,
送慰问品,文工团到前方部队演出慰问。抗美援朝时,全县各界人民,为部队送肥猪、鸡蛋等
慰问品,学生也主动买慰问品装成慰问袋,献给志愿军。为使优抚工作经常化,政府对军属实
行了定期定量补助。
在每年“八·一”、新年、春节三大节日,除召开代表座谈会外,城乡政府还要召开大型
军民联欢会,荣复转退和军烈属座谈会,文艺晚会。县委、县政府赠给复退军人慰问信和年画,
以表达党和政府的关怀。
从1948年到1979年,县政府召开军民联欢会和座谈会各45次,城镇各系统召开 360次,各
公社生产大队召开3 500次,给优抚对象送光荣匾3 005个,慰问信29 268封,慰问品计:粮食
98 546斤,猪肉48 913斤,粉条2 782斤,豆油2 760斤,流通券85万元。
1983年 5月22日,庆安县召开优抚对象先进个人,拥军优属、复、退安置先进单位代表大
会,会上表彰了180名先进个人和70个先进单位,并选出了 2名先进个人和2个先进单位出席省
的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