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驻军
第二节 解放后驻军
1945年12月,驻绥化苏联红军部队 1个连来到庆安,设立苏联红军司令部,协助庆安县大
队剿匪,于1946年7月撤离。
1945年庆安县民主政府成立后,组建县公安大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肃清敌伪残余、保
卫人民政权、看押人犯、剿匪等。隶属绥化中心县公安大队和庆安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54年
2月,将公安队改为人民公安部队,实行兵役制。1955年 8月1日按上级军区命令,改为人民公
安武装警察队。1968年 1月,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庆安县武警中队。至1985年,
隶属绥化地区武装警察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看管押解犯人。中队编制25人至
33人,全部是现役军人。
1968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1524部队驻庆安县,在同乐公社(现同乐乡)建设沈阳军区工
程兵农场,有耕地1万余亩。
1969年 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部队进驻庆安县,在曙光林场北建立铁力部队农场,有
耕地2万亩。
1970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空军某部雷达分队,进驻庆安县丰收公社(现丰收乡),
担任战备执勤对空警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