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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少数民族教育

第七节 少数民族教育




  伪满时期,庆城县曾建立了 3所朝鲜小学。伪康德元年(1934年),本县在城东门里北三道
街建立了庆城县普通学校,后改名为永宁国民优级学校,学制6年,4个班,学生120人,教员3
人,校舍300平方米草房。1936年,于三道岗(现属勤劳镇)成立了公立北昌国民优级学校,2个
班,学生90人,教员3人,校舍100平方米草房。1937年于致富乡宫王屯建立宫王国民优级学校,
2个班,学生50人,教员2人,校舍100平方米草房。

  日本侵略者在学校里搞民族同化政策。上课时不许朝鲜学生讲自己民族的语言,强制说日
语,否则便体罚或罚款。伪满末期,朝鲜族学生的姓名强制改为日本姓。学校实行法西斯军事
教育,师生之间,同学上下年级之间,严格要求绝对服从。学校里取消了朝鲜本民族的语言文
字,开设国语(日语)以及用日文写成的算术、修身(道德修养)、历史、地理、音乐、写字等课
程。向学生灌输民族差异反动思想:日本人为一等、朝鲜人为二等、满人(中国人)为三等。日
本侵略者企图搞日鲜同化,彻底消除朝鲜的语言和民族意识。

  1945年解放后到1949年建国前,全县城乡先后成立了11所朝鲜小学校,30个班级,学生350
人,教师29人,大部分学校搞四组复式班教学。课程除语文为朝鲜语外,其它与普通小学相同,
采用的是延边统一教材。农村各学校的教员负责办农民夜校,教朝鲜语文、算术、政治课、教
唱革命歌曲。到1959年,曙光、民族2个小学各办1个初中班。同年秋季在铁力镇成立 1所朝鲜
族中学。曙光、民族2校的初中班并入该中学。1964年曙光大队办了1所农业中学,学制 2年。
办学经费和师资由大队解决。1966年县政府决定将该农中改为庆安县朝鲜耕读中学,1977年 8
月份并入曙光小学,成为8年制学校。1966年全县共有朝鲜族学校7处。教师40人,34个教学班,
共有学生550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地、省有关部门,对朝鲜族学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到1985年总投资19万元,为庆安朝中新建了2栋砖房,860平方米,维修了 6个学校校舍,购置
了1台小四轮车和1个教学试验室的设备等。截至1985年,全县有朝鲜族中学 1处(庆安朝中),
农村朝鲜族小学7处,共48个班级,学生601人,教师96人,校舍总面积4 320平方米。

  朝鲜族教育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教育局内设民族教育股,配备专职干部 1人。教师进修
校设朝鲜族教学研究部,配备朝鲜族教研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