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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机构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余庆县的医疗卫生事业由公安部门(当时称巡警所)管理。到
民国 4年(1915年)改由教育部门管理卫生工作。民国18年(1929年)医疗卫生事业又划归公安局
行政股管理,负责给行医人员发放营业执照,组织医生学习,指导防疫工作,检查卫生和管理
药品。到伪满康德 7年(1940年)伪县公署在行政科内设保健股,负责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
和疏导。同年本县成立了汉医协会,并建立起第一家县立医院,农村各行政村都有1名公医。

  解放后的1947年,医药卫生由公安局保健股管理,业务范围是给开业医生发放许可证,管
理毒麻药品,指导卫生防疫工作。1949年公安局保健股撤销,由民政科设保健股管理医药生。
1950年12月县政府成立了卫生科,1955年改为卫生局。1967年 3月卫生管理工作由县革委政治
委员会文教组负责,1968年文教组改为文教卫生委员会,负责卫生、文化、教育3项工作。1970
年3月恢复卫生科,附设公费医疗办公室。1981年4月卫生科改为卫生局,下设 3个股,即:医
政股、人秘股和计财股。

  解放后,医疗机构也迅速发展。除县人民医院是在原有基础上,经过改进而发展起来的以
外,其他医疗机构都是建国以来陆续建立起来的。1952年建立中医院和妇幼保健站;1956年建
立卫生防疫站;1959年建立庆安镇卫生院;1978年建立结核病防治所;1979年建立牙病防治所。
城镇有些系统还成立了自己的医疗机构,如:商业卫生所、粮食卫生所、工业卫生所等。农村
各乡(镇)均设有卫生院。因行政区的变更,乡(镇)卫生院有增有减:1952年全县有 8处,1956
年有23处,1959年有13处。1985年全县农村共有17处卫生院,158个卫生所。

  一、县人民医院

  伪满康德3年(1936年),日本人在庆城县成立公医诊所,位置在正大街西端路北(现四小学
教学楼西半部)。该所有医生、护士、助产士等5人。业务范围包括门诊医疗、卫生防疫、妇幼
健康检查、学生体检和尸检等。伪满康德 7年县医院建成,并将原来的公医诊所并入其中。该
院当时设有:内科、外科、妇科、药房、手术室、处置室和病房,有床位20张,共有医护人员
21人。内科只能治疗一般常见病;外科只能做截肢、阑尾切除;妇科只能做剖腹产等手术。主
要服务于当时的达官贵人,普通百姓由于付不起诊疗费用和对西医不了解,所以很少前去就诊。
伪满县医院除门诊业务外,另外还负责防疫接种注射、砂眼防治和每周周六的妓女性器官检查。

  1946年 2月庆安县民主政府正式接管县医院。因当时医疗人员不足,日伪留下的陈旧医疗
设备大部分损坏,为此县民主政府将原来的县医院改为卫生所。时值解放战争,由于战争的需
要,县卫生所并入西满军区第三医疗所。到1947年西满军区又将卫生所交还庆安县。当时庆安
县还有 1个部队卫生所,到1949年两所合并,改为庆安县人民医院。1950年县人民医院全院只
有15名职工,其中医务人员13人,行政勤杂人员 2人。病床只有15张。1951年抗美援朝期间,
中国人民志愿军后方医院——第二十五陆军医院迁到庆安,县人民医院将房屋、设备全部借给
该陆军医院一分院使用。县人民医院移至正大街中段路南第一百货商店对面,仅有 6间房屋,
分内、外科门诊、药局和住院部三部分。1952年第二十五陆军医院撤走,县人民医院迁回原址。
到1955年全院有职工 118人,其中医务人员为81人,行政勤杂人员为37人,有病床98张。1958
年9月中医院并入县人民医院,改名为庆安县综合第一医院。到1970年全院共有工作人员122人,
其中医务人员84人,行政勤杂人员38人,有病床122张。1976年修建164平方米的手术室。1978
年修建1栋2 层1 200平方米的门诊楼。1979年扩编为13个科室,分医务、政工、后勤 3个组。
1983年修建了300平方米的制剂室。1985年全院共有职工245人,其中医务人员为 180人,行政
勤杂人员为65人,病床增到 200张。门诊部有科室21个,分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
科、中药局、西药局、中医科、传染病科、防痨科、医疗保健科、 X光室、超声室、心电室、
观察室、点滴室、急诊室、公费医疗科、针灸室、处置室、供应室。住院部设有:内科病房、
妇科病房、外科病房、儿科病房、传染科病房、中医科病房、老干部病房等。

  二、县中医院

  庆安县中医院成立于1952年,由卫生协会成员集资 1万元,联合私人诊所和私人药店组建
而成。当时叫庆安联合中医院,有32名职工,其中医务人员19人,行政勤杂人员为13人。1955
年设有中医科、骨科、药局及办公室。1959年改为以中医为主的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有工
作人员42人,其中医务人员为29人,行政勤杂人员为13人。到1973年重新改名为县中医院。1980
年该院设有中医科、骨科、西医科、注射室、 X光室、化验室、药剂科(中、西药局)。到1984
年,该院增设病床52张,缓解了病房床位紧张的状况,门诊部设有中医内科、妇科、儿科、骨
科、药剂科(中、西药局)、医技科及办公室。1985年全院共有职工76人,其中医务人员为52人,
行政勤杂人员为24人,有病床4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 X光机、心电机等10余种。对各种疾病的
诊断准确率和治愈、好转率均达历史最高水平。

  三、卫生防疫站

  庆安县卫生防疫站于1956年10月成立。建站时只有 4名工作人员。1958年与县卫生局合署
办公,同年开始建立科室,分防疫组、总务组、检验组。1967年防疫站撤销,防疫工作纳入县
人民医院。1969年建立卫生防疫站。1980年成立地病科、公卫科、防疫科、检验科、办公室。
1983年成立食品检验所及宣教科,食品检验所对外是独立机构,但人员、编制仍隶属于防站。
1984年全站有工作人员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2人,行政人员4人,勤杂人员2人。

  县防疫站根据国家卫生法令,对工厂企业、饮食服务业和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对饮用
水进行抽样监测,采取漂白粉消毒;对饮食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健康检查,对
熟食、冷饮、酒类、奶粉等各种食品进行细菌检验;并严格依据国家颁布的标准进行卫生监测。

  四、妇幼保健站

  庆安县妇幼保健站建于1952年。建站初只有1名院长和2名助产士。到1960年妇幼保健站改
为妇幼保健院,人员增加到1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人,行政人员 1人。设小儿科、妇科、
西医诊室、中西药剂室。1962年撤销保健院,恢复保健站。自建站以来,工作人员大部分时间
深入农村,培训接生员,成立接生站,宣传新法接生知识,开展妇女劳动保护、妇女病普查及
治疗、培训助产人员等项业务。1970年保健站的用房面积由原来的80平方米扩建到 300平方米,
同时设立了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接产室和注射室,有病床10张。1979年有工作人员12名,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名,行政人员2名。1980年增建用房720平方米,设病床20张。医疗科室有
妇产诊室、儿科诊室、计划生育门诊、药局、化验室、心电图室、B超室、X光室。到1982年该
站承担妇产科较疑难病症的确诊及处理工作。对危急病人的抢救成功率及对重病患者的护理水
平均有明显提高。

  五、庆安镇医院

  庆安镇医院建于1959年 2月。当时称庆安镇卫生院,由几名个体中医合资兴办。职工的工
资采取利润分红的办法解决,自负盈亏。设有中医、外科、中药3个科室。

  1960年县人民医院的第三门诊部并入镇卫生院。1962年镇卫生院增设西医科和妇产科,成
为综合性医院。1964年设立牙科,治疗牙病并镶牙。购置脚踏式牙钻1台,牙科用椅1台。

  1968年镇卫生院停办。在“砸烂城市老爷医院”的口号下,大部分工作人员被赶到农村。
1969年庆安镇卫生院重新开业。设中医内外科、西医内科、牙科和妇科。

  1972年镇卫生院的规模扩大,增调了医务工作人员,并购置了1台X光机,设立透视科。1978
年镇卫生院改为庆安镇医院。

  六、结核病防治所

  1978年县医院成立结核科,有 5名医护人员,开展防痨治痨工作。1983年结核科从县医院
分出,设在卫生防疫站,人员增加到 7人。1984年,结核科从防疫站分出,成立结核病防治所,
在中央大街中段路南建成260平方米的2层门诊楼1栋,所内设有 5个科室:诊室、X光室、注射
室、药局和化验室。

  结核病防治科成立以来,集中抓了卡介苗的补种与复种工作。卡介苗接种率由1981年的75%
提高到1983年的92.4 3%;卡痕率由1981年的44.2%提高到1983年的 76.6%;阴转率由1981年的
25.5%提高到1983年的61.8%。

  从1984年开始,结核病防治工作逐渐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以门诊为中心,不断发现和治
疗传染病源,切断传染途径。本着“查出必治,治必彻底”的原则,确定了 2项防治方案:一
是免收 30%的治疗费用,每月通知患者按时前来治疗。二是积极开展可疑者调查,及时发现病
人,对菌阳病人落实规律化治疗。

  卡介苗接种工作也采取了可靠措施,婴儿出生1个月内必保种上卡介苗,3年进行1 次复查。
对漏种和无卡介痕者进行补种;小学生在1年级时必须接种卡介苗,到5年级离校前进行复种。
以此控制在校学生的患病,把传染源消灭在萌芽之中。

  七、城镇卫生所

  县城内除了县属医疗卫生机构外,60年代以后,一些大系统和企业还陆续建立了卫生所。
如1962年成立商业卫生所;1963年成立粮食卫生所;1971年成立工业卫生所等。这些卫生所服
务对象主要是本系统职工和家属,同时也面向社会。虽然卫生人员少,设备简陋,但在防病治
病工作中却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农村卫生院、所

  乡(镇)卫生院 1949年庆安县的农村中医、西医都自己开业,共有私营诊所45个。1952年
全县农村划分为8个区,每个区都建立1个卫生所。其中国营中医卫生所4处。西医诊所2处,联
合诊所2处。1956年行政区划变更,全县共有23个乡,每乡都建立1处卫生所。当时大部分卫生
所房舍陈旧、狭窄。1958年,全县农村划分为9个人民公社,每个公社都建立1处卫生院,共有
医护人员51人。自1960年以后,国家开始有计划地拨款,逐渐建起砖瓦结构的农村卫生院院。
1983年新民、勤劳、同乐、民乐 4个卫生院改为中心卫生院。到1984年统计,全县农村17个乡
镇的卫生院共建砖瓦结构院舍面积达到7 465.5平方米。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卫生院有
9处,特别是只有6个村7 824口人的丰田乡也建成了170平方米的卫生院,满足了边远山区群众
就医的需要。到1985年,全县农村17个乡(镇)的卫生院,共有医护人员 243人。在医护人员的
队伍中,有部分人员是近几年从各类大中专医学院校分配来的,大部分是庆安县卫生学校培训
的护理专业人员,这使全县农村的医疗技术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村卫生所1951年 6月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协会文件精神,庆安县一部分私营诊所的医生,本
着公私兼顾的原则,组织联合合作诊所。先在城区搞试点,然后向全县农村推广经验。到1954
年,全县农村群众集资兴办了联合诊所20处。1956年全县划分为 6个行政区,各区都在区政府
所在地建立 1处中心村联合诊所,实行划区分片负责制,开展巡回医疗、卫生防疫和爱国卫生
运动宣传等工作。

  私人联合诊所民主选举所长,会计、调剂、药品采购等职一般都由医生兼任。在经济上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经济收益分为三部分:一是公积金,二是公益金,三是工资报酬。工资分
为三种形式:一是固定工资,根据思想表现,技术水平和在群众中的威望评定工资;二是死分
活评,按医生技术水平高低,诊疗人数多少评定工分,按纯收益得出的平均分值计算个人的工
资额,亏损时按亏损值由个人负担;三是在总收益中除去公共积累、剩余利润,以每个人的诊
疗收入金额按比例分红。个人投资根据联合诊所收入情况逐年偿还。

  1958年根据黑龙江省“除四害、讲卫生”的要求,全县合作卫生所全部过渡到大队(村)卫
生所。1968年发展到172处,赤脚医生发展到300人,生产队卫生员690人,农村接生员670人。
赤脚医生(乡村医生)报酬一律实行固定工资加补贴。1984的农村卫生所医生的工资实行三种制
度:一是固定工资;二是自负盈亏;三是个体开业收入归已。农村卫生所主要任务是防病治病
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