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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药品检验

第二节 药品检验




  1953年县药品管理委员会以及各级卫生协会、卫生科、商业科、市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联
合对全县诊所、药店、医院普遍进行检查,发现了一批伪劣、霉烂变质的药品,并立即进行了
妥善处理。

  1978年县卫生科抽调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药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有的单位某些
药品质量有问题,责令其禁止使用,同时重点检查了农村的各个制剂室、土药厂和医药公司的
西药厂、县工业局西药厂,发现有的制剂室房屋、设备、技术等条件不合格,责令停办。

  1979年庆安县药品检验所成立,本县开始有了药品检验的专门机构。药品检验所把药品检
验工作深入到全县各个药品制造和经营单位,同时打击、严惩贩卖伪劣假药的游医药贩。1983
年县药品检验所对全县医药单位和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大检查,销毁了一批变质、伪劣等不合
格药品。

  从1982年至1985年药品检验所对 9批药品的样品进行了检验,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了妥善
处理,其中1985年销毁一批过期失效和伪劣、变质药品,中草药532.16斤,蛤蚧66对,片剂西
药8 514片,针剂2 398支,药酒107瓶,无名散药1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