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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住

第三节 居住




  一、汉族

  清末民初,汉族人民移居到庆安县开垦土地,开始他们住的房屋都很简陋。住的多是地窨
子。即在土坡处,掘地三、四尺,上面垒墙、苫草,门向室内处设台阶,床是临时用木棍搭的,
上面铺草。光照不足,且潮湿。有的住马架子,构筑简单,南北狭长,山墙设门开窗。后来渐
渐盖了草房,以草木土石为基本建筑材料。有叉墙的,有拧拉合墙的。屋架有“牛亡牛顶”的:
有五檩五臼的。窗户多数是用纸糊的,然后用豆油或麻籽油油几遍,以防雨水。屋内都不甚宽
敞,常常是老少几辈住一铺炕。有的住南北炕。伪满时期一些有钱户盖的房子比较讲究,除正
房外还配有东西厢房,四合院、大院套。少数的大地主和资本家还在院墙四角,修筑了炮楼。
如王公围子和田家围子大户。不少富户,还盖“一面青”和砖瓦房。

  解放后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庆安城乡的房舍也在逐渐改善。60年代城镇居民有住公房
的、有住私房的,随着人口的增多,城镇住房紧张起来,常有住1间或不足1间房屋的,往往是
1个院落住几户,农村多数是自己盖 2至3间草房。70年代,城镇大兴盖房之风。一些人家盖砖
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盖了部分职工住宅,解决部分职工的住宅紧张问题。居住规模为2至3
间。室内设备一般都有沙发、立柜、高低柜、写字台等。到了80年代,庆安城镇内个人开始盖
楼房。到1985年,庆安城内个人盖楼房的已有47户。农村也由盖土房,逐渐发展为盖砖房,尤
其是城郊菜农,大部分住的是新盖砖房。

  二、朝鲜族

  朝鲜族的住房与汉族稍有不同。其传统习惯是满屋子全是炕,进屋时鞋要脱在外面,每间
房都各自开门,门在正面,人口多,住不开,可用拉门隔开,厨房在一头。锅灶常常镶 3个以
上的朝鲜锅,做饭、做菜、洗碗等都是专用。

  由于民族间的杂居。70年代以后,朝鲜族的居住形式更接近汉族了。进屋一般不再将鞋脱
在外面了,也不全屋都是炕了,只是炕却比汉族人的大。其它少数民族的居住习惯与汉族无甚
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