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民国和伪满时期,庆安县除了政权机构和某些官办企业、外资企业的职工外,其他中小企
业的职工、中小学教师工资很低,生活贫困,且随时面临失业的威胁。解放后,随着国民经济
的发展,政府多次为职工调整工资,并不断采取措施,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使职工生活逐步
得到改善。
1949年全县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为492元。到1985年,职工平均年工资969元,比1978年增
长 51%。1951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规定,首先在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企业中,建
立了劳动保险制度。职工本人在疾病、生育、伤残、退休、死亡时,都可得到社会保障以及不
同程度的生活补助。后来。劳动保险实施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国营企业,庆安县大部分集体所有
制企业也参照执行。
根据1952年 8月24日政务院的规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普遍实行了公费医疗制
度。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贯彻。职工生活进一步得
到改善。庆安县城镇职工存款额1985年达到 2 035万元。居住方面,1952年到1974年23年间,
职工只有1人盖1栋248平方米的楼房;而1979年到1985年的7年间,职工个人盖楼房多达78栋,
共11 173.3平方米。在本年内政府又为职工盖住宅楼2栋。共4 443平方米。以庆安镇二街一委
居民的生活情况为例,该居民委共356户1 068人(个体户23户,73人;职工户333户,995人),
1978年以前人均居住面积 6平方米左右,1979年以后该委旧房更新改造面积和个人楼房与商品
房大量增加,到1985年人均居住面积达10平方米左右。此外,职工的主要生活用品的拥有量也
大幅度增多。1978年前。该委居民只有十几台黑白电视机和单缸洗衣机,有低档次收音机和录
音机20余台。到1985年,全委居民有178台彩色电视机,占住户的50%,双缸洗衣机 319台,占
住户89.6%,高档次收录机284台,占住户 79.8%,其他如电饭锅、煤气灶及土暖气等设备更为
普遍。
庆安县职工历年平均年工资统计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