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清
第一章 人物传略
于清
于清,男,汉族,山东省登州府乳山县司马庄人。约生于1840年(卒年不详),是庆安县城
所在地最早的定居者。
早在同治元年(1862年),由于连年的灾荒战乱,使冀、鲁等地的难民流离失所,被迫闯关
东。于清与同乡数人流落到现黑龙江省双城县马家屯。之后,于清听说呼兰厅放荒招垦,便于
同治二年(1863年)带领妻子迁到本地,开荒立户,成为当地的第一家定居户。此后,由冀、鲁
等地流入的难民相继在附近落户定居。在于清居住的地方,人们称之为于清窝堡。
于清来此定居之初以务农为业,靠开荒种地来养家糊口,生活比较贫困。1882年,黑龙江
省决定在于清窝堡处建街立镇,并将于清窝堡定名为于清街(即后来的余庆街)。于清街建成后,
于清拥有西半部街基,顿时成为显赫一时的富户。于是自己建立了家庙,并在城外西南角圈了
墓地。他还伙同胡家店老于家合资在今四小学处开了个永源兴杂货铺,另有1处油坊和1处烧锅。
因于清不善经营,全家染上了吸鸦片的不良嗜好,又不幸失了一场大火,自此,于清家业衰落。
不久,土地卖尽,穷途末路。清朝末年,破落的于清不得不把墓地卖给县衙门,后经改建成南
花园。
于清一生共有 5个子女,其中4个女儿,1个儿子。其子取名于金生。于金生先娶了绥化阎
家烧锅的姑娘为妻,因其妻患精神病,未生子女。后又娶一寡妇,约在民国 9年(1920年)生一
子。于清死后,他的子孙因家境没落,时常乞讨度日。在解放前离开庆安,流落池乡,不知所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