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恩珍
宋恩珍
宋恩珍,男,汉族,1920年 1月生于黑龙江省庆城县第五区万号村(今新胜乡新安村)的一
个雇农家庭,宋恩珍出生后第三天,父亲被土匪杀害。为生计,宋恩珍从童年起就给地主扛活,
饱尝了贫困生活的磨难。
1946年 8月宋恩珍自愿报名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期间曾历任副班长、班长、侦
察排长等职。1947年 4月的一次战役中,宋恩珍奉命深入敌后侦察,英勇果敢,抓住数名俘虏,
出色地完成了侦察任务,荣立大功一次。194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1月,他和一名战
友在执行侦察任务中,缴敌一个排的武器,荣立小功一次。在长期的军队生活中,宋恩珍认真
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大军南下时,所缴获的大批衣物,他都如数上缴组织,从不私
自动用。
1953年1月,宋恩珍所在部队送他去55军219师速成文化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他勤奋刻
苦,每次测验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荣立一次三等功。
1953年宋恩珍从部队复员回乡务农,他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带头搞互助合作运动,曾担任
互助组组长,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人民公社化以后,任生产大队副大队长职
务。1962年 2月,在广大社员的要求下,经组织决定,他到生产薄弱的第四生产队担任队长,
并兼任大队党支部委员。在这期间他带领广大社员起早贪黑,任劳任怨,从播种到庄稼上场院,
样样农活他都干在前。他所在的生产队有半数耕地是低洼易涝地,雨季到来的时候,他带领社
员挖沟叠坝,治理涝区。他关心社员的疾苦,带领社员为贫困户盖了几十间新房,基本消除了
全屯原来的小马架子和一些危房。在他的带领下,仅一年时间,便改变了四队的落后面貌。粮
食平均亩产量由原来的60公斤一跃提高到99公斤,每个劳动日值由上一年的0.87元提高到1.58
元。宋恩珍同志一心为集体,吃苦耐劳。赢得了群众的称赞,他多次被选为公社和县的模范干
部。
1962年11月8日凌晨5时,运粮汽车在大队仓库加油,不慎起火,顿时浓烟滚滚,火势漫延
到种马棚和供销社营业室。直接威胁着供销社仓库。宋恩珍闻讯立即带领社员从场院赶到火场。
一面指挥社员裁断火路,一面奋不顾身地冒着浓烟烈火冲进供销社营业室,往返数次抢救货物。
他发现营业室西面有一桶煤油,如若触火燃烧、爆炸,后果不堪没想。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
毫不犹豫地跑上去用力往外挪油桶,共产党员张凤江等人也先后赶到。这桶油重 150多公斤,
桶盖半敞着,每挪动一下便有大量煤油溅洒在地上和人们身上。当把油桶挪到门坎上时,一团
火从屋顶上掉下来,顿时地上起火,火舌伸到宋恩珍的身上,他忍着烈火烧伤的剧痛,在张凤
江等人的帮助下,终于把油桶推出门外。这时宋恩珍已满身是火,他身旁的社员赶忙扯下了他
身上正燃烧着的大衣和棉袄,可是裤子上的火仍往上窜。这时他大声说:“你们别管我,救火
要紧。”在场的人用一床棉被把他裹起来,扑灭了他身上的火。社员们看着严重烧伤的宋恩珍,
为他的生命担心,围着他不忍离去,不少人流下了眼泪。在这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向大家说:
“你们还不快去救火,围着我干啥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出现阵发性昏迷,醒来时还不忘问
一句:“火救住了没有…,还有烧伤的没有…,种马牵出来没有……。”
入院后,经医生检查,烧伤面积达85%,其中三度烧伤占55%。经过庆安县人民医院急救,
度过了休克阶段,转到省医院继续抢救。中央卫生部和省、地、县的主要领导都亲自到医院探
望,并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经多方抢救无效,于1962年2月2日凌晨,宋恩
珍在省医院的急救病房与世长辞了,时年43岁。
1963年3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宋恩珍的生前事迹,授予宋恩珍“革命烈士”
称号,庆安县人民委员会在宋恩珍的家乡为他修建了烈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