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第二节 家庭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总户数为98 675户,每户平均人口是4.83人。与1953年比,户平均
人口减少0.52人;与1964年比,户平均人口减少0.83人。
1985年全县总户数发展为10.03万户,户平均人口为4.74人,比1982年减少0.09人。
家庭状况随着人口增长而变化。60年代前的“四世同堂、老少三代集居”的状况极为罕见
了,大户分家,新婚单居。惟有同居多户籍册的因素构成居民户数增多,促使户均人口的下降。
在城乡构成上,1982年县城为1.52万户,平均每户为4.16人。农村为8.35万户,平均每户
5.04人。到1985年县城发展到2.21万户,平均每户3.83人。农村减少为7.82万户,平均每户人
口上升为5.3人。
家庭规模农村大于城镇。1985年户均人口县城比农村平均每户少1.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