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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林木管理

第四节 林木管理




  一、病虫害防治

  1971年建立林业病虫害防治站,进行防治试验。主要是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水曲柳蝙蝠蛾
(获1978年省林业科技成果奖)。

  1973年到1984年,全县林木病虫害发生面积4.64万公顷。其中国营林木 1.4万公顷。防治
面积3.69万公顷,占发生面积的79.5%,控制了林木病虫鼠的传播和蔓延。

  县内森林主要害虫杨于象


1974年,国营林场通江营林区的2公顷9年生杨树受杨干象


均14头。为防止传播蔓延,将树全部砍掉。疣纹蝙蝠蛾危害水曲柳,虫株率达 38%,采取毒泥
堵洞的办法控制了病虫蔓延。引进杨树新品种育苗,传进白杨透翅蛾,虫株率达 24%,经过防
治降到1%以下。杨园蚧壳虫蔓延防护林为重,达700公顷,进行检疫和防治。

  1983年,县林业部门对全县林木进行病虫害普查统计,危害林木的虫有 6目,37科,90种。
其中危害严重的16种;病有17种,其中严重的9种;鼠害3种;昆虫天敌18种。

  “六五”期间,县、乡、场三级防治网,本着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采取人工、
生物、化学综合性防治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二、经营

  随着造林事业的发展,森林经营工作也相应的纳入日程。一是幼林的抚育管理,使其早日
成林成材。以乡村林场为基层生产单位,按着造林技术规程,及时对幼林进行抚育,加强管理。
二是成林管理。县早期造的林,大部分成材,加之密度过大,需要进行抚育伐、生长伐和间伐
利用。据林业年报统计:1974年到1982年,全县抚育间伐量约 1 000立方米。利用自产木材修
建房屋7 037间,制做农具4万多件,基本解决了农用的各种杆、把。

  对于薪炭林,主要是发展灌木柳,以补充农村能源不足和为编织业提供了原材料。对于天
然次生林,通过人工造林方法进行改造,使其发挥效益。1975年,卫星镇信头村更新山头天然
林4.3公顷,除掉柞树棵,栽植落叶松,长势良好。

  三、林政

  建国以来,认真贯彻发展林业的有关规定,重点抓森林保护和经营,加强了林政管理,广
泛宣传《森林法》以及《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狠抓了宜林荒山荒地的划
分,薪炭林地的划分与林权证的发放工作。通过广播站播发的林政宣传专题稿件,每年的林政
宣传车在春秋两季跑遍县、乡、村屯。全县林业发案率逐年下降,1985年比1975年下降 43%,
1981年全县发生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案件174起,起诉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2起,作罚款处理的
172起。

  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对村民个人营造的 9 879公顷薪炭林,按着“谁造谁有”的造
林政策,发放《林权证》,计7.41万户。还对申请间伐的乡村林场和个人,及时进行了调查核
实,签发《采伐证》。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造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巩固了绿化的成果。

  四、队伍

  县林业局下设林政和生产股,以及林业总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人员28名,其中技术
干部9名(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6名、技术员1名)。

  19个乡镇均设林业工作站,人员31人,是乡镇政府管理林业的工作机构。

  由局、站、场、圃构成的林业队伍,共有职工150人。从事林业生产的专业户2 419人,占
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

   1985年各类林地面积表
   单位:公顷



   1985年林地面积蓄积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