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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体商业

第三节 个体商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个体工商户迅速发展。1980年全县个体户
一人店、夫妻店开业323户,从业人员381人。网点遍布背街小巷,昼夜经营,方便群众。

  截止1985年底个体工商业3 559户,从业人员 4 168人,销售额635.9万元,占社会商品销
售额的6%。在大力发展过程中,出现 4个转向:①由城镇逐步转向农村,全县农村已有个体工
商业2 517户,占总户70.7%,从业 2 828人;②由单一商业性经营转向运输业、手工业、修理
业、建筑业等多类型经营;③由商品经销转向生产加工,农村已有生产加工业 676户,占农村
工商户 26.9%;④由经销、生产加工转向发展服务行业,如技术咨询、商品信息、文化事业、
托幼事业等。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发展个体工商业,对社会秩序的安定,对国民经济的拾遗补缺,对待业人员的安置等发挥
了积极作用。

  1、致富不忘国振兴,“六五”期间向国家缴纳税金59.7万元,认购国库券8.34万元。

  2、致富不忘屯邻人,灵山白后三村马桂余个体户富了之后,扶植周围6户农民办起面粉加
工厂,当年获利4.8万元。

  3、致富不忘救灾区, 五香居饭店李国明在县遭受涝灾时。于除夕夜包50多公斤冻饺子送
往灾区救济灾民。

  4、富民政策暖人心,卫星镇李淑敏姐妹办机修部, 有辆过路汽车深夜坏在水二村路上,
李淑敏与李淑梅步行4公里,夜半抢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