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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网点

第三章 供销合作

第一节 网点




  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用品的需求, 解决城乡商品交流问题迫在眉睫。1948年9
月,开始组建通江区坤头、正蓝三;惠头区厢蓝头、惠头、水头;海丰区厢白头;莲花区宽五;
厢白区白后二;灵山区正蓝后头等 9个农村供销合作社。年末又组织起通江区通江、正蓝二;
海丰区信三;莲花区恭六;高贤区惠七、敏七:灵山区腰三、正蓝前三、正白后二;临城区红
五等10个供销社。短期内先后出现19个合作社,吸收70名职工,其中:主任19人,店员32人,
一般干部19人。1949年农村供销社,发展到63个,职工人员增加到 250人,县城设立土产公司
门市部,店员12人。1967年供销网点增加到172人,有职工859人,县城有生资、土特、果品、
日杂等4个网点,职工169人。1980年已达188个。职工1 348人。基本村村屯屯皆有供销店或分
店。县城有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干鲜果品、土特产品、贸易货栈等网点,职工356人。自1981
年增加摊床售货点54个,年销售额30万元。1982年设37个摊床,销售额 37.13万元。1983年农
村供销网点下伸到自然屯61个,年增销售额78.3万元。1985年底全县有生资、土产、果品、贸
易 4个公司(栈),17个乡镇供销社,网点增加到247处。其中:门市部28个,分销店149个,双
代店22个,收购部21个,加工业13个,饭店10个,旅店服务业4个。自有资金565万元,固定资
产净值744.8万元。无亏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