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营管理 供销社一经出现,迅速占领农村商业阵地。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合作社商业与国民经济
密切联系,成为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1952年全县供销合作社以国营商业进货量占商品零售总
额的75%,为国家代购农村产品总额占国家收购总额70%。同时,供销合作社又与小生产者和资
本主义工商业相联系。合作社商业资金以股金为基础。入股农民, 实行股金分红,占盈利15%。
到1955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批发比重,由1952年75%,上升为95%以上。供销社推销的农副产品,
多来自农业合作社。所供应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对象主要是农业合作社。随着供销社经济的
迅速发展,资金构成因素随之发生显著变化,靠国家资金积累包括银行贷款数额增加,商品流
通扩大,社员股金占资金额比重相对减少,供销社的性质亦逐步由半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经
济组织,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
1965年除社员股金外,各级供销社财产,不属任何集体和个人所有。利润一部分上缴财政,
一部分按留成比例做企业积累。另一部分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个人和集体福利事业。供
销社性质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体现出:①有计划地、
及时地供应生产资料,积极收购农副产品,帮助社队大力发展多种经营,解决农业扩大再生产
资金;②从人民生活需要出发,网点设置、营业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为群众着想;
③扩大购销业务,改善企业管理,降低商品流通费用;④把生产和生活资料供给农民,把工业
原料、副食品供给城市,做到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互相支援。
随着性质的转变,社员于建国以来办供销合作社所人股金 22.68万元。已于1962年全部退
还。
十年动乱期间,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官商作风滋长,不利农村经济发展。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来清理了“左”的影响,改革供销体制,扩大了企业自主权 (人事、业务、财产、财
务、物价、资金使用);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恢复了供销性质;实行 “三多一少”流通体制;
开展内部联合;调整经营结构;实行批零兼营;产购销加综合经营;改县社行政机构为指导服
务型。办成了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
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一是承包原则,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打破平
均主义。职工劳动和福利待遇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同步升降。坚持企业性质、隶属关系、职工
身份“三不变”。二是承包形式:①城内企业以经营部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计划定额,工
资浮动,联利计酬,超利分成,完不成受罚”。即定购销、定费用、定资金、定利润;基本工
资全额浮动,完成销售计划按80%借支,完不成扣减;完成定额提取企业基金与综合奖30%留给
企业,70%对职工劳动报酬;超额利润计划 40%到60%给职工分成;利润完不成以浮动工资弥补,
不超基本工资 30%。②基层供销社门市部、供销部和城内零售商店实行以经理承包、集体经营
的“四定一包、工资浮动、税费自理、亏损自负、超额归自”大包干责任制,完成月销售计划
借给 70%基本工资。超过包工利润部分作为劳动报酬。③基层社的饮食服务行业实行“定额承
包、费用自理、亏损自负、超额归己”。④汽车队实行“三定二保、利润包干、超额归己、完
不成受罚”。⑤行政人员实行经济责任制,“以岗定责,责权结合,两挂一联,有奖有罚”,
基本工资 20%浮动。⑥基层社多种经营员实行“三包一定、工资浮动、利奖挂勾、联购计酬”。
⑦回家办店职工个人承包的定销售、定商品资金占用、利润包干,工资福利和工商税等费用自
理。⑧附属理发、照相、被服加工和修理行业“独立经营、租赁承包、税费自理、盈亏自负”。
三是指标核定,不搞“一刀切”,实事求是,包出效益。四是奖金分配,从1985年 1月停止按
比例提取利润留成,恢复按月、季、年提取企业基金和综合奖。
恢复供销社性质。遵照中央(82)1号和省委(82)37号文件。 在人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
下,1982年重新发展社员,扩大股金,当年接收 9.9万股,股金29.7万元。截止1985年全县有
1 291个村民组入了集体股,股金33.1万元,有7.91万户村民入股,股金7.1万元。发展供销合
作社社员22.5万人。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 企业领导与管理按
“社章”办事。在业务经营上为村民服务,按村民需求开办经营,在企业管理上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照章纳税、向上缴调剂基金。盈余分配由社代大会决定,使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
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得到恢复和发展。
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减少流转环节的流通体制。办成农村
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综合服务中心。1984年经营范围由封闭式变成开放式。服务领
域米面加工、饲料粉碎、榨油、烫发、照相、电器、钟表修理等。加工网点由1983年67个,发
展到84个基本达到配套。
改革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一、干部实行选举制,实行任期能上能下;二、新增职工实行
劳动合同制,能进能出;三、改进工资制度,实行劳动分红。有高有低不搞平均,调动职工群
众积极性。
实行产购销加综合经营,供销社从农民生产、生活出发,大力兴办工业。1985年办 4个米
面加工厂,木器、印刷相继投产,白铁、酱油、服装、食品加工等行业,由原来38个增加到56
个,全年实现产值84.4万元。
组织两级企业合资增加营业设施。1984年投资15万元,合资建立贸易大厅,有供销社推销
商品的货位,四方台中转库有基层社的货场,贸易商场有基层社工业品分拨库,推进“两联”
体系形成。“六五”期间全县供销上缴利税1 160万元,比“五五”期间增加36%。
为增加农民收入,供销社组织和扶持乡镇村屯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副业生产发展。养殖
业有猪、羊、禽、蜂、鱼等。种植业有晒菸、烤烟、白瓜籽、笤帚籽等。扶持资金。提供技术,
引进优良品种。1980年全县农民家庭副业总收入达1 832万元,农业人口人均41.83元。“六五”
期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满足农民对信息、技术、资金、加工、储藏和经营辅导等方面要求,建
立起商品生产服务体系和网络,具体指导多种经营生产。烤烟种植面积1980年 446.6公顷。到
1985年发展为 2 667公顷,收购量由2.23万担增加到7万担,当年为地方财政增加收入231.77/
元。1984年烤烟生产分管后,供销社把发展白瓜籽生产确定为主攻方向,精心技术指导、培训
人员。安排白瓜籽种,播种面积扩大到1 600公顷,收购白瓜籽5 512万担,比上年翻一番,为
农民增加收入70多万元。羊引进种羊,5年生产翻一番,羊毛收购量由1980年1 681担,增加到
了3 634担,收购额达72.7万元。1985年发展白瓜籽、羊毛和羊皮等骨干品种,收购额828.4万
元,占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87.4%。
社员股金情况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