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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工商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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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在一个时期内主要是管理城
乡市场,活跃物资交流,打击投机倒把,制止自发资本主义倾向。“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机
构被削弱,造成一些混乱。粉碎“四人帮”以后,加强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维护经济秩
序,取缔非法经营,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活跃了城乡市场。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
的发展,仲裁经济合同,保护了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保护了
消费者利益。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同时加强了城镇个体工商业的
辅导和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个体工商业户逐步地发展起来,截止1985年底全县城
乡个体工商业户已达3 559户,从业人员4 200人。
稳定物价是党的基本方针,是安定人民生活的必要保证。从1952年到1978年虽然多次提高
农产品的价格,但提价的幅度很小,还小于农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幅度,因而削弱了农民发展生
产的积极性。50年代后期,不但粮食供应紧张,副食品也日益紧张,对于猪蛋等采取派购办法,
限量供应。26年用征购、统购、派购和限量供应来保持物价稳定。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了陈旧
思想,为着促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1979年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及八种主要副食品
提价。随之而来1980年生产上升,肉蛋敞开供应,生活显著改善。从1979年到1985年 7年中零
售物价总指数上升17.7%,农副产品的收购价上升 53.6%。城乡人民平均消费金额提高54.2%,
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增加 58.6%。扣除物价上升因素,实物消费量大大增加了,人民生活水平显
著提高。1985年由于再一次提高副食品的价格,加以工资奖金增长过多,物价上升幅度比过去
几年更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