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章 工商行政
第一节 机构
望奎设治后,商业初兴,无大资本家,创设官督商办钱粮业,信托有限公司,并同商务会
管理工商事务,买卖违约照章示罚。伪满时期,由商会事务所调处工商业争议,查核帐目,并
依照商业公断处章程、细则管理。
建国后在工商科中设专人专管。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变化、工商企业的发展,1953年于城
镇设立市场管理所,配备四名专职人员。主要贯彻执行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
政策。处理公私关系,解决公私矛盾,推动公私合营。对私人工商业进行爱国守法教育,鼓励
正当生产和经营,打击投机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1956年商业科分设后,内设工商行
政管理股,辖市场管理所。此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各地,各单位的一些经济关系,管理城乡
市场,活跃物资交流。打击投机倒把,制止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继续处理私改一些遗留问题。
1958年市场管理所归属双龙镇,人员增至 5名。1960年县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局,市场管理所归
属物价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除做好集市贸易市场管理,对国营、合营负责登记发证,以
及对掺杂使假企业户进行检查处理。1963年成立专门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临时抽调30余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深受其害,出现限制过严,管理过死,打击面过宽
的现象。此一时期机构几经变动,物委撤销,归计委领导。鉴于检查处理工商户违法行为,打
击投机倒把任务之繁重,1972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科,增加了人员。1979年管理机构改称工商
行政管理局,人员增加到29人,并于卫星、莲花建立 2个市场管理所,加强了大集镇的工商管
理工作。1981年增设经济合同股,建立通江工商所,个体户管理站,有职工49人。1985年设经
济检查股,建立了惠七、海丰工商所,工业品管理所。至此工商局5股 1站7所共有干部职工72
人。其中:正副局级3人,股所长15人,一般干部33人,工人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