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建国后至1957年,物价管理由贸易公司,以及商业部门代管。1958年计委内设物价科,两
人管物价。1960年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局,下设望奎镇、莲花、通江、卫星 4个物价管理所。人
员配备16名。1966年到1972年管理机构被削减,先后由财经、生产委员会中设 1人代管物价。
1973年到1978年划归计委管物价,安排 3名专职人员。1978年10月之后恢复物价科、物委,直
至1983年12月改物价局,机构人员得到充实与加强,并于1984年成立物价检查所,配 8名物价
检查员。
为了搞好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配备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检查制、合帐制、明码标价制、保密制度和奖惩制度等。1978年以来,望奎城乡通过物价政策
的宣传教育,开展物价检查,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支持群众揭发检举违反物价纪律的行为和
严肃处理典型案件等措施,加强了对物价管理和监督。
在农产品价格方面,坚持统购、派购制度。坚持蔬菜计划生产和计划上市,按规定统一收
购农产品。不许多头插手,不准自行降低收购基数,扩大议购比例,不准随便加价、补贴。接
壤地农产品价格衔接摆平,严禁抬价争购。对议购议销商品范围和价格幅度,通过业务经营和
行政干预,适当平抑与控制。
在工业品价格方面,重工业品不搞议价。有关产品临时削价、协作价、自销产品的作价原
则以及物资收费,容许采取一些灵活措施。
对市场物价,抬价抢购国家计划收购的物资,从国营和供销社零售店套购商品,转手加价
出售。个人坐地、转手批发,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计划供应票证和银行有价
证券,倒卖金银、外币、珠宝、文物、外货、贵重药材等。从事投机倒把活动单位和个人,按
规定罚款或没收财物。情节严重,绳以法纪。
为加强物价管理,1979年初,县恢复和健全了物价机构,充实了物价人员。县恢复了物价
科,县社恢复了物价股,基层企事业单位均配备了专兼职物价员。全县由1978年52人增加到320
人,形成了城乡物价管理网。并选派物价员参加行署举办的学习班,完备物价台帐,积累物价
历史资料。结合县物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于 2月15日重申了1973年12月15日制定的“县物价
管理试行规定”,4 个方面、23项条款。其一物价管理职权范围;其二物价审批程序;其三物
价管理;其四物价纪律。三个月后,从5月14日至6月末,稍后从11月中旬到11月末,全面细致
地开展了两次物价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先后历经65天,在充分发动群众基础上,对生产、经
营、服务行业 384个企事业单位的2.41万品种的价格大检查,发现自发涨价、变相提价、任意
提高收费标准的69个单位,错价621种,多收金额达14.42万元。经过检查对多收金额处理退给
用户9万元,上缴地方财政1.69万元,严肃了物价纪律。
查出的主要问题:①不执行规定,擅自提价。油厂销售带壳葵花饼每0.542斤应卖4分而提
价6分,371.9吨,多收价款1.69万元。②短斤少两,克扣群众。面粉加工厂一个月份生产20吨
面条,每0.542斤短6.5克,克扣250余公斤。③自行定价、变相涨价。白铁社生产小柳罐等6种
产品,自行高价出售。④工作草率、错等错价。食品公司收猪压等压价, 检查不合等级的50%。
⑤有章不循、乱收费用。胶车打气每只3角,哑校、服务公司收费4角。⑥低来高走,随意要价。
莲花供销社低价进猪肉每0.542斤1.30元,高价售1.80元。1980年1月25日至2月5日对春节前供
应物资进行大检查,差错率比1979年18.6%下降到4.5%,相继于6月初又进行一次,从开展两次
物价检查中,查了221个单位。占应查的54%。查出差价品种123种,占全部品种的4.3%。
一些企业为了扭亏增盈,不是从改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下功夫,而从提价
上打主意,转嫁亏损。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为了多得奖金,尤其青年大集体单位,为了能
开支随意提价和变相涨价。对查出的问题,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21个单位受到批
评教育。多收价款退给用户1 388元,对于违反政策严重的单位和当事人给予了经济罚款。
在物价大检查、大整顿中,各单位建立公司、厂店三结合的物价管理小组,配备专、兼职
物价员 123人。并从机关、工厂和街道干部中选出一批义务物价检查员协助物价部门管好物价。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 7月30日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的决议”案,下发了“望
奎县物价管理暂行办法”14条。同年 8月黑龙江省政府又颁布了“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和补充
规定,以及国家物价局“对违反物价纪律实行经济制裁”的规定。在市场开放搞活经济的同时,
198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使物价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84年县成立专门物价检查机构,到1985年底查出违价单位和个人 200余起,违价金额达30万
元,缴非法收入10万余元。较为严重是供销贸易公司,经营 2 000多品种,违价96种,金额达
1.6万元。批发灯芯绒按规定加1.6%,而加价20%。水利排灌公司经营50多个品种,有 2个品种
违价,金额达1.73万元。把计划内钢材转计划外高价出售,随意加价获取非法利润。通过物价
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刹住滥涨价和变相涨价的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