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公用设施

第二节 公用设施



  全县乡镇新建各类公用设施 7 880平方米。对14个不合乎标准的影剧院进行改造,海丰、
通江、卫星和莲花 4镇的电影院达到国家标准。海丰镇自1982年以后,以增加集镇公共设施为
重点进行乡镇建设,采取县地方财政投资和镇内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43.9万元,新建
电影院、中学教学楼、中心小学教室、镇政府招待所等 2 604平方米。卫星镇为小学生改善学
习环境,新建镇小学教学楼一栋。到1985年,全县村镇建设已初具规模,成为农副产品、商品
流通的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