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伪满公职人员 伪满文官等级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 4种,凡荐任以上谓高等官。文官考试每年举行
一次,委任宫经采用考试合格为委任官试补,试补一年以上再行登格考试委任。
对伪职人员有升职、加薪、给假、记功4种奖励;有免官、停职、谨慎、申戒4种惩罚。免
官:2年内不准就职;停职:二月以上,一年以内,俸给减支2/3;谨慎:二月之内自戒,减薪
1/3;申戒:口头斥责。文官规定55岁退休,官吏任职 2年以上退职给退职金,2年给两月俸,
在职每多一年加发1个月俸,超过9年加发 2个月俸,均一次性支付。伪满人事调动,简任官由
伪国务院人事处任免,荐任,委任官由省人事科任免,皆日人操之。而日系官吏任职则例外,
不入藉可取得伪国官吏资格。伪满初期为“总务制”,渐更为“官房制”,日人占据一切行政
机构的中枢。在日人把持监督下,支配“满”人。所有官吏俸给悉遵其规定领取之,特任官由
审判官到总理大臣月俸1 100元到1 800元。简任官分 7级,月俸500元到800元。荐任官分20级,
由115元到520元。委任官分36级,由30元到250元。
伪康德6年(1939)4月1日,望奎县伪职人员有荐任官6人,其中:县长1人,副县长日人1人,
行政科长、警务科长、审判官、高等官试补各1人。委任官12人,其中:2名日人,财务科长、
庶务科长、执行官各1人,书记官2人。委任官试补2人。技士4人,其中2名日人。视学1人。警
佐11人,其中1名日人。警尉28人,其中4名日人。警尉补3名皆日人。警长12人,其中1名日人。
警士243人。雇员109人,连同试用人员达520人。
警察队、电话局、农业试验场、苗圃、社仓、商会、金融合作社等民众团体不含在内。
伪满时期,县官制不断改变,人事频频更易,同为官吏待遇悬殊,高官厚禄,鲸吞掠夺,
属下薪俸微薄,敲诈勒索,人民遭殃。
伪大同二年官职人员薪俸统计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