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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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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11月成立望奎县公证处,开展了经济合同、 公民权利和义务等项公证业务。编制2
人。

  公证处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办理公证业务。是按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申
请,对其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证明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公
证业务日益增多,尤其合同公证逐年增加,截止1985年,先后共办理各类经济合同公证 1.1万
件,权力义务公证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