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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愿兵

第二节 志愿兵




  志愿兵役制是革命根据地推行的兵役制度。望奎解放后,新人民政权即动员青年参军参战。
当时黑龙江省委关于扩军做出规定:严格检查,适合条件,方可入伍改换军装。兵员条件年龄
18岁至35岁青壮男子,政治条件,基本兵员限定为贫雇中农,包括城市贫民,地富子弟在土改
运动无杀父之仇亦可入伍。志愿兵参军后过供给制生活,家属享受地方政府优抚待遇,土地组
织群众代耕。

  1946年为给前线补充兵源,望奎县分4批输送新兵1 595人。1947年在“穷人翻身坐天下,
自己参军来保家”的口号鼓舞下,向前线送新兵 4 010人。是年12月10日,西满三地委给望奎
250名新兵任务,不到10天时间如数完成。1948年本着前方什么时候要, 地方就什么时候给,
一切为前线。先后八批 2 390人报名参军,走向杀敌战场。1949年东北全境解放后,配合大军
进关,全县又输送1 500人,开赴最前线。到1949年末统计,望奎县共输送志愿兵9 495人。

  1950年11月,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中,望奎县有1 347名志愿兵入朝参战。1952年2
月又扩兵200人,组织了第二批入朝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