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器材
第二节 器材
民国年间县城各校设有篮球架、网球场及双杠、单杠等,但无专人管理,逐渐破损。
伪满时期,虽然提倡体育,但多为少数人所垄断。篮球、网球、乒乓球等活动,只是局限
在少数人之间,不注重培养新秀。伪满后期,日伪当局将中、小学校体育改为军事训练。国民
高等驻有军事教官,并发枪支,每日上军训课。各小学在上体育课时,也改为班排教练,称为
“体练”。各学校增设棒球、秋千、跳箱、铅球、铁饼、标枪等。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人民体育事业发展很重视。全县体育运动得到普及,设施也广为增添。
至1985年,全县各机关、学校以及城乡企事业单位,绝大多数有体育设施。除篮球、排球、跳
高、射击、木马设备外,每到冬季,城乡各中、小学都设立滑冰场,备冰鞋,培养冰上运动员。
单、双杠、乒乓球、羽毛球设备简易,灵活开展,各单位也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