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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化馆、站

第三节 文化馆、站




  一、文化馆

  县文化馆,1950年初建立。馆内设书库、阅览室、放映室,为解放后社会宣传教育的主要
场所。并配合“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增加了放映幻灯业务,自制幻灯片百余张。宣传、
揭露美帝侵略罪行,轮流下乡放映。1953年机构扩大,馆舍9间,编制为9人,内设图书、文艺、
科普、时事宣传等组。通过业务活动,组织业余剧团与辅导群众业余文艺表演和创作。1956年,
由文化馆培养和扶植的业余剧团发展到71个,演员达 1 314人,定期在县城汇演。内容有话剧、
评剧及秧歌剧等,国庆节汇演观众达 5 030人次。为贯彻“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文艺与劳动群
众相结合”的方针。1955年至1956年,连续举办了民间艺人学习班6次,有182人参加学习,交
流经验,使民间艺人政治觉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并办了盲人学习班,有74人参加学习,改
正了靠“抽帖”、“算卦”的骗人行为。1958年深入工厂、农村,培训工农业余文化队伍,以
生产劳动为题材,编写小型文艺节目,定期演出,活跃文艺生活。配合各时期政治内容举办了
大型展览,到1966年期间办了“农业大丰收”、“十年大庆”、“阶级斗争”、“农业学大寨”、
“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社会主义教育”等展览。

  “文化大革命”批“文艺黑线”,文化、艺术领域遭受摧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集中力量辅导农民群众业余创作, 培训文化活动骨干,贯彻
“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六五”期间,举办28次绘画、书法、摄影、文学创作等学
习班,培养出各类文艺新秀。

  1985年,文化馆编制增到25人,占房 1 148平方米,馆内分为文学创作、文艺辅导、美术
等组,分工明确、责任包干。

  文学创作队伍由1981年的6人,发展至43人;摄影、音乐队伍由10人发展到25人。

   “六五”期间举办各类文艺训练班情况表



   “六五”期间举办各类文艺训练班情况表
  续表



  二、文化站

  建国后,为普及农村文化,在卫星、莲花、通江3个大集镇建文化站试点,每站设1名专职
干部。活动形式有幻灯放映、活报剧、鼓书、评书、小型歌舞剧等,配合时事宣传。演员除辅
导农村青年演出外, 部分学生充任小演员, 演小歌剧。在红六村汇演时演出的《小蜜蜂》、
《美国鬼子》等歌剧轰动城乡。

  1955年撤销三镇文化站,专职干部调到各区政府担任文教工作。

  1979年,县决定在卫星、莲花、通江、幸福(惠七)、富源、东升、灯塔、海丰、火箭、先
锋等10个公社设立文化站。到1980年末,全县各公社普遍建立起文化站,开展文化宣传活动,
每个大队有专管文化活动的负责人,受公社文化站领导。

  1981至1985年,农村文化设施进一步扩展。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初文化中心也
随之扩建。每个文化站有图书室、游艺室、黑板报等设备,每个村还自办起电影放映队。先锋
乡坤三村还建立了小剧场,设有座位400个。

  1985年末,全县农村共有文化站21个(其中乡镇18个,厂、粮库 3个)。每年都举行1至2次
汇演,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