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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机构

第一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机构




  一、管理机构

  建县后,卫生工作由警察所管理,下设卫生队,有巡长1人、巡警4人、清扫夫10余人。

  民国12年(1923)3月1日,由警察所主持中医考试。应试者93人,发榜合格者60人,经县公
署发给《行医许可证》,余者取缔行医资格。

  民国19年(1930)警察所改公安局后,设卫生股,主持第二次医生考试。应试者 120人,合
格者为91人,由县政府发给《行医证书》,准予开业行医。

  日本侵入望奎后,医疗卫生由警务局卫生股管理。1940年卫生股并人民生科,改称保健股。
监督行医活动,以及开业申请、登记、签批和发放许可证。举办产科医学讲习所,掌握疫情,
指派“劳工医生”。

  解放后,卫生工作由民政科社会股管理。1948年增设保健股,专司卫生行政管理。对个体
开业医生、助产士分 3批甄别考试,应考280人,有260人合格。由县政府发给了《医师许可证》
和《助产士许可证》。

  1950年设卫生科,配编制6人。1958年4月改称卫生局,扩编为8人。

  1967年 3月10日,撤销卫生局,建立了“县防疫指挥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1968
年3月4日,成立文教卫生委员会,由1名县革委副主任专管卫生工作。同年 8月7日,成立卫生
委员会,设正副主任3人,科员 3人。1970年3月,卫生委员会改称卫生科。1978年编制为11人,
内设人秘、业务、计财3个职能组。1981年5月。卫生科内设机构由组改股。1984年 1月,卫生
科改局,设人秘、计财、医政、防疫 4个股。局属卫生机构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卫生防
疫站、妇幼保健站、结核病防治所、药品检查所、卫生学校、牙病防治所等 8个直属单位和镇
卫生院6个,农村中心卫生院2个,乡卫生院10个(集体所有制1个),村卫生所188个。

  二、县级医疗机构

  (一)县人民医院

  望奎有县立病院始于伪满时期。1938年动工兴建县立病院,面积为300平方米。伪康德7年
(1940)交付使用,设有病床20张,内、外科诊室及手术室、药房、挂号室。有西医、护士及药
剂等共10人。除医疗业务外,还负责学生健康检查,防治沙眼,种牛痘,尸检,下乡防疫等。

  解放后,1946年 2月14日,县政府派智慧剑为代表,由民政科监督,接管县立病院全部财
产及医疗器械,改设军民医院。智慧剑出任院长,共有医护人员10人。同年 7月,由龙南军分
区接管,改为分区医务所。由叶序(女)任所长,程荣任指导员,丁军、陈克正任内、外科医生,
设病床40张,收治部队伤病员。

  1947年10月,龙南军分区医务所交地方,改建县立医院。设床位20张,分内、外科。1949
年 4月,增设院部和住院处,门诊设在大十字街路北。人员发展到23人,设内、外、牙、产、
化验、手术等科室。

  1952年3月,县立医院改为县卫生院。承担全县医疗、防疫和妇幼保健等任务。1956年6月,
改称县人民医院,成为县医疗指导中心。1959年 4月,撤销第一、二门诊部。于中医院址设人
民医院门诊部,增添中医科。1967年 8月,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并入县人民医院。1971年,
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1981年,实行党总支、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科主
任负责制。1984年实行院长负责制。共有各级各类技术人员193人。

  (二)县中医院

  1956年1月16日,一区(双龙镇)3个中医联合诊疗所与二区(环城乡)中医诊疗所合并于北街
路西,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的县中医院。1958年4月,迁入十字街西侧路南新建楼房。1959年4月
14日,中医院由国家接管,财产、人员、医疗器械全部并入县人民医院,为中西医结合创造条
件。1979年10月,根据中医、西医、中西结合医 3支力量长期并存的方针,在镇第二卫生院基
础上恢复组建县中医院。1983年 5月,迁回原中医院旧址。到1985年,县中医院共有各级各类
技术人员108人。

  (三)县牙病防治所

  1956年由王家显开设的振廷牙社与高贵、李占一开设的东华牙院合并,成立了望奎镇联合
牙社。翌年,在十字街路北、路西分设 2个点。1959年成立牙病防治所,为镇属自负盈亏的集
体单位。1960年牙病防治所合并到双龙镇卫生院,设牙科门诊部。1961年独立分设牙病防治所。
1969年 1月归属县卫生科领导,改为县牙病防治所,体制未变。1979年后,牙病防治所实行责
任承包制。

  三、乡镇医疗机构

  伪康德 8年(1941),警务科保健股在通江、山头、海丰、莲花村设公医诊疗所。委任医师
田秀清、郭廷辅、孙胜文、鲁忠玉为4所公医。

  公医诊疗所,为公私掺半性质的医疗机构。公医每月由警务科领取津贴费55元(伪币),其
他经费支用靠业务收入。从事验尸、防疫及种牛痘等公务事宜,按公差领报旅差费。用药品到
县立病院领取,较市价偏低。

  解放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渐布农村。

  望奎镇卫生院:1948年11月,由联合诊所过渡为集体所有制的镇卫生院,设于东大街路北。
1961年10月,迁到北街路西。1962年转为全民所有制。1967年 3月,镇推行合作医疗,撤销卫
生院,分别建立一、二、三、四街卫生所。翌年 8月,保留二街卫生所,将其余三个卫生所收
回,恢复卫生院。

  莲花镇卫生院:原第九区卫生所,1953年5月,经县卫生科投资860元建立。1956年 4月,
宽四村联合诊所合并到区卫生所,成立了莲花乡卫生院。1958年11月,改称莲花公社卫生院。
1959年恭四联合诊所归属莲花公社卫生院为门诊部。1962年由卫生院分支,建立东升公社卫生
院。1968年称莲花地区卫生院。1972年成为县东北境中心卫生院。1984年改称莲花镇卫生院。

  通江镇卫生院:1953年5月,县卫生科投资800元建立五区卫生所。1956年 4月,改为通江
乡卫生院。1958年11月,称通江公社卫生院。1968年为通江地区卫生院。1972年为通江公社卫
生院。1985年4月,改称通江镇卫生院。

  灯塔乡卫生院:1958年11月,由当地联合诊所 5名中医,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的灯塔公社卫
生院。1962年变为全民所有制。1968年,改为灯塔地区卫生院。1972年称灯塔中心公社卫生院。
1984年6月,改称灯塔乡卫生院。

  后三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1968年改为奋斗地区医院。1972年称奋斗中心公社卫生院。
1984年1月改称后三乡卫生院。

  惠七镇卫生院:1953年建立第十区卫生所。1957年10月改为惠七乡卫生院。1958年 9月称
幸福公社卫生院。1985年4月改称惠七镇卫生院。

  富源乡卫生院:1954年6月5日,建立第四区卫生所。1961年 5月10日改富源公社卫生院。
1984年1月,改称富源乡卫生院。

  海丰镇卫生院:1955年建立第七区卫生所。1956年 4月改为恭二乡卫生院。1958年11月称
海丰公社卫生院。1985年4月,改称海丰镇卫生院。

  厢白乡卫生院:1956年5月,设立第八区卫生所。8月,改为厢白乡卫生院。1958年 9月11
日,称红旗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改称厢白乡卫生院。

  卫星镇卫生院:1956年 5月,建立第六区卫生所,后改为惠头乡卫生院。1958年11月,称
卫星公社卫生院。1985年4月改称卫星镇卫生院。

  火箭乡卫生院:1956年5月,建立红三乡卫生院。1958年改为火箭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
改称火箭乡卫生院。

  灵山乡卫生院:1954年建立第三区卫生所。1958年 8月,改为灵山乡卫生院。9月7日,称
红星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改称灵山乡卫生院。

  恭六乡卫生院:1957年4月建立恭六乡卫生院。1958年9月7日,改为东风公社卫生院。1984
年1月改称恭六乡卫生院。

  先锋乡卫生院:1960年3月,建立先锋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改称先锋乡卫生院。

  富饶乡卫生院:1961年4月,建立富饶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改称富饶乡卫生院。

  东郊乡卫生院:1961年8月,建立东郊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改称东郊乡卫生院。

  东升乡卫生院:1962年3月,建立东升公社卫生院。1984年1月改称东升乡卫生院。

  环城乡卫生院:1968年 2月,建立环城公社卫生院。1970年环城公社撤销,变为望奎镇公
社第二医院。

  敏三乡卫生院:于1985年建院,有医务人员7人。

  四、村卫生机构

  (一)联合诊所

  1952年,采取自愿申请,医生个人集资组织联合诊所。1955年,联合诊所发展到42所,共
有人员242人,其中:中医219人,中药8人,西医士1人,助产14人,其他10人。

  工资分固定与评分,年结余扣留公积金外,其余按诊疗收入比例分红。1956年,有26个诊
所转为农业合作社卫生室。1957年又有 7处转为管理区(村)卫生所。同年管理区卫生所发展到
77处。

  (二)大队卫生所

  根据省“五网一化” (医疗预防网、医疗防疫网、妇幼保健网、卫生宣传网、医药供应网、
卫生化)的要求。1959年,全县有88个耕作区卫生所,过渡到大队卫生所。医务人员共325人,
其中:中医172人,助产士 3人,中药人员44人,中医学员106人。到1969年,大队卫生所发展
到170个,人员443人。其中:中医 252人,中药人员88人,助产员37人,中医学员66人。大队
卫生所属于集体性质,医生报酬,初实行工资制。1965年全部改为工分制,工分略高于同等劳
动力。

  1970年,实行合作医疗。全县有 157个大队卫生所改为合作医疗站。但由于管理制度不健
全,合作医疗也成了“大锅饭”,加之筹资困难,有医无药。到1983年,合作医疗全部停办。
188个大队恢复了卫生所(其中新办31个),自负盈亏,谁看病谁出钱。

  五、企事业医疗机构

  (一)商业卫生所。建于1977年,有医生4名,护士1人,调剂3人。1985年春撤销。

  (二)水利卫生所。1980年建立,有中西医各1人,护士2人,调剂1人,学员1人。

  (三)农机修造厂卫生所。建于1962年。1985年有医生3人。

  (四)糖厂卫生所。建于1980年,有西医2人,护士1人,调剂1人,X光人员1人。

  (五)食品总厂卫生所。设于1981年,有西医1人,中医2人,护士3人,调剂4人。

  (六)畜牧卫生所。于1967年成立,有中、西医各1人。

  (七)示范场卫生所。于1957年成立,有医生 1人,护士、调剂各1人。1977年增加中医1人,
设简易床位3张。

  (八)二农场卫生所。成立于1956年,有医生2人。

  (九)先锋林场卫生所。成立于1970年,有医生2人。

  (十)工业职工医院。成立于1977年,有医生8人(中医4人,西医4人),护士 7人,药剂3人,
分外科、内科、五官科、挂号、注射、处置等科室,设病床10张。1985年1月7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