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娼妓
第三章 娼妓 吸毒 赌博
第一节 娼妓
1921年时,于东市场设有妓院10余家,妓女30余人,其中除由辽东半岛一带贫苦灾民为生
活所迫出卖妻女而沦为娼妓者外,尚有少数贫苦群众将妻女抵押给妓院,以及骗子拐卖的女子。
他们处境凄惨,有些染上“梅毒”,苦不堪言,经常受“老鸨”的打骂,“嫖客”的欺辱过着
非人的生活。
1927年在西南二三道街之间另辟市场。设立了以“坤六段” (===)为形的“会芳里”一条
街,计 6个胡同。有妓院30余家,共蓄娼妓百余人。不久,东市场渐衰,妓院均迁往西市场,
官府为榨取妓女的血肉钱收“妓捐”,又设立了“花界会”,做为管理妓女的组织。各妓院有
事,通过“花界会”后再转交县衙。
1932年,日寇侵入望奎县。商业资本外流,妓院生涯减少。解放后,饱受迫害与凌辱的娼
妓32人,获得人身自由,或就业。或与人结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