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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改革

第五章 社会风尚

第一节 婚姻改革




  建国后,国家颁布和修改了婚姻法,男女双方完全自主自愿结合,并已写进了《宪法》。
但在几千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传统封建礼教束缚下,陈规陋习尚难彻底根除。

  尤以农村青年男女,为数众多仍沿用媒人介绍,女方索取彩礼的旧俗,以数百元乃至千元,
随着社会高档商品出现而索取物物。而城乡在职青年,多属互相恋爱自由结合,兼或有经过亲
友介绍的,也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原则,经过认识倾慕,成熟后再行登记结婚。为减少靡费,树
新风,举行集体婚礼仪式,有旅行结婚者,但为数甚少。

  结婚仪式,一改旧社会的陋习,多择假日举行简单仪式。除以香烟、糖、瓜子招待外,宴
席之风渐盛。亲友与同志馈赠贺礼之习尚沿袭。而乡村多设席待客,设帐桌收礼钱。

  妇女生子女,取消了旧时的“贺三天”称为“下奶”、“办满月”、“躲热窝”等一套旧
习。但送鸡蛋的俗礼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