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民委员会文件
望奎县人民委员会文件
望办字第6号
望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承认解决望绥两县边界纠纷协议书的通知
通江、卫星、海丰乡人委:
关于通江、卫星、海丰公社与绥化县界纠纷问题,已由专署派员会同两县工作组进行协商,
业于一九六五年元月十八日达成协议,同时由两县代表签订了协议书,现予承认并将协议书随
文附送,希即通知有关生产大队、生产队认真遵行。
(附解决望、绥两县边界纠纷协议书乙份)
一九六五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松花江专署,绥化县人民委员会,各有关生产大队
关于解决望奎、绥化两县边界纠纷的协议书
望奎和绥化两县由于边界不清而引起的草原条丛纠纷共有三处,一是望奎的通江公社与绥
化的连岗公社之间;二是望奎的卫星公社与绥化的太平公社之间;三是望奎的海丰公社八方大
队与绥化的四方台公社欢喜岭大队之间。该三处纠纷经专署以水利局副局长侯捷同志为首的工
作组,组织两县工作组 (望奎以人委办公室副主任王保中同志为首,绥化以副县长李景云同志
为首) 进行了现场视察和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参照历史、重视现实、有利生产、有利团结”
的原则,于一九六五年一月十八日在专署慕专员主持下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在通江公社与连岗公社之间的纠纷地段有四处,即:一根桩和大、小葫芦头地区、罗
圈泡地区、老占房地区、老万套子地区。解决办法:把罗圈泡、老占房地区划归绥化所有,把
老万套子划归望奎所有。在一根桩和大、小葫芦头地区,从中间新旧两河道接近处分开,北属
绥化,南归望奎(如附图一)。
二、在卫星公社与太平公社之间的纠纷地段有两处,即:王玉粉房南面的新旧两河之间的
地区。呼兰河大桥以东的王国良套子地区。解决办法:王玉粉房南面的新旧两河之间的正个地
区归望奎所有,王国良套子归绥化所有(如附图二)。
三、在四方台公社欢喜岭大队与海丰公社八方大队之间的纠纷区为新旧两河之间的整个地
带。解决办法:从第二次河流改道处,往东到旧坝止,以旧坝为界,向南到与八方大队在一九
五七年修的拦河坝相对应处,转往西到第一次所改的河道止,沿河折向北第一次改道开口处止。
在这个地区内, 西归望奎, 东属绥化。其余争议地区内原属绥化经营的条丛和草原仍归绥化
(如附图三)。
上述协议自绥望两县人民委员会承认此协议书始生效。该协议书报专署一份备查。
专属工作组:侯 捷 王英秋 陈雨生
望奎代表:王保中 宋宝善
绥化代表:李景云 苗田青
一九六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