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
方针、政策为准绳,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
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时限上自1937年设治,下至1985年。少数史实视需要,上溯远古或下迄1989年
定稿。
三、本志首设“概述”和“大事记”以辖全志,按专业设19编,共93章、300节和“人物
”。志末设“附录”,记述本志编写过程,收录有关本县设置的文献和1945年至1985年县内
文献要目,以资查阅。全志共80万余字。
四、本志以文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文体:“概述”,叙议结合;“大事记”,以
编年为主,与记事本末相结合;其余均用记叙文,述而不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
五、历史纪年:清代至东北沦陷时期用朝代年号注明公元(东北沦陷时期,年号前加“伪
”字),1945年东北解放后直接用公元。
六、人物:不为生人立传。因本县开发较晚,立传者皆为抗战以来在境内牺牲的革命烈
士或已故有社会影响的客籍人士。
七、本志资料大部分采自档案馆、图书馆。必须加注者,均用页下注,一般不注明出处
。
八、本志所采用的县内地名均以1981年地名普查后的标准名称为准。但有的地名在本志
中出现写法不一的现象,撰写时保持了历史沿革和地名演变的原貌。如“哈达沿”、“东、
西霍尔莫津”,1981年以前写作“哈达彦”、“东、西霍尔漠津”。(详见新旧地名对照表)
。另如“爱辉”,1956年以前写作“瑷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