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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

第二节 建国后


1954年11月14日撤区,划为1镇9村,为县政府直属。有孙吴镇(含镇内一至三街和西南、
西兴村)和城北、清溪、兴农、曾家堡、腰屯、霍尔漠津、吴家堡、桦树林子、哈达彦村。
1956年3月改1镇9村为1镇4乡。有孙吴镇和兴北乡(城北村、兴农村)、腰屯乡(腰屯、曾
家堡、吴家堡村)、沿江乡(哈达彦、桦树林子、霍尔漠津村)、清溪乡(清溪村)。
1958年9月全县成立1个人民公社,下设4个作业区。有沿江(原沿江乡)、腰屯(原腰屯乡
,北孙吴村除外)、清溪(原清溪乡)、孙吴镇(原孙吴镇、兴北乡和原腰屯乡的北孙吴村)作业
区。
1959年4月20日改孙吴县人民公社为人民公社联社(不久自行撤销)。将原下设的4个作业
区改为“政社合一”体制的3个人民公社,即沿江、腰屯、孙吴镇(含清溪作业区)人民公社。
下设47个生产队。
1964年7月从孙吴镇分出20个生产队组建兴北公社,翌年4月从兴北公社划出5个生产队,
分别组建辰清、卧牛河人民公社。
1970年3月,建奋斗人民公社。1976年9月1日,建正阳山人民公社。1977年10月13日,建
西兴、清溪、群山人民公社。1979年10月16日,建向阳、红旗人民公社。
1980年2月,孙吴镇人民公社改称孙吴镇人民政府。1983年改变“政社合一”体制,建立
乡政府,乡以下为村。1985年5月13日辰清乡改为乡级镇。至年底,全县有2个镇,11个乡,
125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