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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雷暴 霜 结冰

第五节 雷暴 霜 结冰


一、雷暴
平均雷暴期为137天,最长达189天(1977年),最短仅有113天(1965、1969年)。最早3月
31日(1977年)闻雷,最晚6月8日(1954年)才有雷声。最早8月30日(1972年)即终雷,最晚10月
27日(1955年)尚可闻雷声。
平均雷暴日数34天,最多可达52天(1975年),最少28天(1959、1979年)。
二、霜
无霜期较短,平均无霜期只有93天,最长达126天(1959年),最短56天(1964年)。终霜平
均在6月4日,最早终霜是5月10日(1975年),最晚终霜是7月13日(1964年)。初霜平均在9月6
日,最早初霜是8月25日(1971年),最晚初霜是9月26日(1959年)。
三、结冰
年平均结冰期为255天,最多是281天(1971、1972年),最少是234天(1974、1975年)。结
冰始期平均是9月12日,结冰最早始于8月25日(1971年),最晚始于9月29日(1961年)。结冰终
期平均是5月25日,最早终于5月9日(1973年),最晚终于6月6日(1968年)。隆冬冰层最厚可达
1.6米左右。
平均冻土深度为198厘米,最大冻土深度达228厘米(1976年4月)。平均冻土开始时间10月
6日,解冻时间是4月6日。一般到每年7月末冻土才能完全解冻,个别年份可延至8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