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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服装 鞋革制造业

第八节 服装 鞋革制造业


东北沦陷时期,有11家服装店,从业者37人,共有资本(伪币)0.74万元,年产西服、便
服7700件,产值1.08万元。其中王吉庆开设的大山洋服店和日本人滨田开设的东洋服装店等
5家较大,资本在800—1000元,从业人员4—5人。鞋帽和制革作坊各有5户,从业者分别为4
8人和14人,资本为0.28万元和3万元。鞋帽厂产品有皮鞋、布鞋、单帽等;制革厂皆产马具
。年产值为8.5万元和8万元。
1945年至1949年间,仍有11户服装店继续开业,从业者21人。其中王文秀设文秀洋服店
较大,有4名工人。除寇万峰万记成衣铺做便服外,均做西服和制服。
1953年,县供销合作社将5户11人组织在一起,成立服装加工部,有缝纫机10台。1956年
又有2户合进来,成立孙吴被服生产合作社,职工增至15人。1958年变为地方国营企业,称商
业局被服厂,有职工23人。1961年恢复为集体企业,并一分为三。1964年合为孙吴县服装厂
,职工28人。1970年始用电动缝纫机。
1975年孙吴镇街道办起服装厂,该业增至2家,共有职工50人,固定资产原值5.75万元,
产值20.7万元。1982年增至5户(其中城乡个体办3户)。次年县被服厂分成服装一、二厂。全
县有24家(其中城乡个体21家)。1985年个体又增3户,全县达27家,共有职工70人,固定资产
原值8.3万元,产值32万元。主要产品,各厂均以来料加工为主。服装二厂部分产品自产自销
,品种有:中山服、人民服、西服、皮风雪衣、棉衣、男女衬衣等。
1945年光复后,皮革作坊也相继开业,共7户13人。产品除马具外,还有皮大衣、皮裤、
乌拉等。1956年由6家14人组织起孙吴县皮革鞋帽生产合作社。1962年发生火灾,几乎将厂房
烧光。1969年至1979年,相继建厂房350平方米。1970年自行设计制造转鼓和桨皮机,代替了
臭皮窖和人力刮刀。1979年始用电动缝纫机。1985年有职工17人,固定资产原值5.7万元,产
值12万元,主要产品:皮鞋、苫布、帐蓬、马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