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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本县供销事业始于1949年,当年建清溪、大桦树林子、霍尔漠津、腰屯、曾家堡等5个村
屯供销社。1950年5月15日建孙吴县供销社,当年业务量很小,全县供销系统商品销售额仅有
6万元。1954年底改称孙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久改为黑河地区合作社联合社驻孙吴办事
处)。1956年改为孙吴县供销合作社,1957年商品销售额达20万元,比1950年增加3倍;农副
产品收购额达26.5万元,比1950年增加7.28倍。
1958年至1961年8月,撤销县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此间,在收购工作中,因大
搞“见物就收”、“收足收尽”等会战活动,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22万元。1961年8月,恢
复县供销合作社,年底纯销售为70万元,农副产品收购额为20.5万元。1968年至1972年间,
再次撤销县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1972年,商品销售额达213万元,收购额24.8万元
,分别比1961年增加2.04、0.21倍。
1977年以后,在农副产品收购中,实行由派购议购结合到推行合同制和全部放开政策,
为农民打开了农副产品的销路。在商品购销中,改变了过去直拨进货的唯一渠道,为多渠道
进货,放开经营。除从省县二、三级站直拨进货外,不定期地从外省县进货。1983年,恢复
了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明确为集体所有制,改称供销合作
联社。是年开始,在销售上,增加销售点,采取一业多点、增设摊床、购销结合、商品交叉
的办法。是年,全县供销系统销售点达55个,年销售总额为637万元。1985年底,共有职工2
83人,其中干部44人。下设农业生产资料、土产废品、果品(含水产供销)3大公司及贸易货栈
、综合商店2个商店。共有基层供销社11个,下设18个供销部。当年商品销售额为725.7万元
,比1978年的438万元增长66%;农副产品收购额为99.4万元,比1978年的55.1万元增长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