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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金属机电

第三节 金属机电


东北沦陷时期,日军在孙吴境内修建军事工程所需金属机电材料均从外地购进。
1949年至1958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由县贸易公司购销。1958年9月,由县物资局经营
。1982年正式建金属机电公司,隶属物资局,金属机电设备统一由该公司购销。
金属机电进货渠道,一是国家计划内分配,二是省、地、县内通过市场调剂补充。国家
计划内分配的占80%,由黑龙江省物资局直拨到黑河地区行署物资局,县物资局派人到行署物
资局设在黑河、北安两地的中转站提货。省、地、县通过市场调剂补充的比例占20%—4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84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物资流通领域出现了
多渠道、少环节、开放搞活的局面,在进货上分国拨和计划外(议价)购进两种,当年钢材计
划外(议价)购进量占总购进量的66.7%,汽车计划外购进量占总购进量的38.5%。
一、金属材料
60年代前本县的金属材料用量极少,1950年至1957年间每年平均消费生铁18.5吨,钢材
84吨。1958年大办工业,消费量上升,当年全县生铁消费量达141吨,钢材200吨。1960年至
1978年间,每年平均消费生铁85吨,钢材144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设项目增多,市
场钢材日益紧张,采取经济协作,调剂串换,组织货源,并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解
为辅”的方针,实行分配与敞销结合,牌价与议价并行。1979年销售钢材478吨,1985年达1
791吨。
二、机电设备
60年代前本县所需的机电设备极少。由于70年代工业的发展和80年代乡镇企业的发展,
机电设备需用量不断增加。1971年销售电动机66台,1975年达159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