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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石油 煤炭

第五节 石油 煤炭


一、石油
1963年后本县所用石油从大庆进货,由县计委统一计划分配,燃料公司经营。1978年建
石油公司,独家经营。公司下设孙吴、四季屯、辰清(1984年投入使用)3个油库,孙吴镇内设
有1个加油站。
70年代中期以前,本县石油用量很少,1955年销售汽油20吨,柴油14吨;1965年汽油31
0吨,柴油642吨;1975年汽油866吨,柴油2282吨。1979年以后,由于机动车辆增多,石油用
量大增。最多的1982年汽油销售量达1800余吨,柴油销售量为5800余吨,从此国家按指令性
计划每年向本县分配汽油1800吨,柴油6000吨,不足部分用高价油调剂补充。
二、煤炭
1949年至1978年间,工业用煤由县贸易公司、县物资公司经营,民用、机关事业单位用
煤由商业局下属煤建公司经营。1978年成立燃料公司,隶属县物资局,独家经营。
煤炭购入,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纳入县计委计划统一分配,品种有原煤、地产煤两种。原
煤从鹤岗煤矿进货,地产煤从爱辉县宋集屯煤矿进货(70年代从爱辉县西岗子煤矿)。1979年
后,每年平均购进地产煤8000吨左右,不足部分购入议价煤调剂。
煤炭供应 70年代前,民用煤凭票供应;1980年后,凭证供应,每住户每年供应2吨原煤
或3吨地产煤,单位按供热面积每平方米供应50公斤原煤。
原煤销售 70年代前用煤量很少,1950年仅销售900吨;1970年销售量为5200吨,是195
0年的5.8倍;1980年为17508吨,是1970年的3.4倍;1985年销售量达到2193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