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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畜禽产品

第五章 副食品采购供应

第一节 畜禽产品


一、肉类
东北沦陷时期,本县农民养猪养牛户较少,肉铺屠宰的生猪、菜牛多从外地购入。主要
肉店有日本人经营的林谦株式会社,中国人开设的信合永、盛合永、三盛发、双合永、公肉
铺等私营肉店。
1949年至1955年间,肉类用量很小,靠几家私营肉店供应市场。主要有公合成、公合盛
、东升、公升、三盛发、西城公(经营牛肉)等肉铺。
1956年成立贸易公司,肉类由下属的食品商店经营。1962年由烟酒公司经营。1966年对
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政策,生猪购留各半,菜牛、菜羊实行计划收购,各乡供销社代办,当年
收购生猪1494口,菜牛120头。实行凭票限量供应,牛羊肉主要供应回族,全年销售猪牛羊肉
2059担。1972年成立食品公司,由公司收购员下乡,在供销社配合下直接收购生猪。1975年
取消供销社代办,公司下设肉食零售商店。1973年对交售生猪户实行奖售粮票和布票的政策
,当年收购生猪2044口,菜牛50头,全年销售猪牛羊肉2609担。1983年取消票制供应。为了
鼓励农民养猪,1984年实行奖励现金的办法,每交售1口生猪奖励20元,20口奖励1台14英寸
彩色电视机,当年40户农民得到彩电奖励。全年收购生猪6606口,是1973年的3.23倍;收购
菜牛11头,菜羊342只。1985年取消派养、派购,实行放开经营,采取食品公司和养猪户直接
签订合同和适当奖励的办法。是年收购数量减少,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仅收购生猪1168口
,但社会消费生猪达6985口,其中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达4059口。
二、禽、蛋
本县养禽户每户养禽数量较少,多数自养自销。1956年禽、蛋收购与供应由贸易公司下
属的食品商店经营,当年收购鲜蛋108担,鸡300只。1962年由烟酒公司经营。1966年对家禽
实行派养派购政策,农村每户每年交售1只鸡、10个蛋,是年收购活鸡100只、鲜蛋208担。1
972年改由食品公司经营。1973年实行奖励粮票、布票政策,当年收购活鸡1400只、鲜蛋52担
。在销售环节上,增加了城镇居民节日的供应量。1978年以后,城镇居民与农村养鸡专业户
增多,粮食系统办起了养禽场,禽、蛋上市量大增。1978年收购鲜蛋225担,活鸡4500只。至
1985年,个体商户在农贸市场上出售白条鸡与鲜蛋量渐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