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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进口

第二节 进口


1980年,本县开始直接从日本进口商品。至1985年底,先后购进三批工业系统用于制造
牙签、卫生筷子、雪条棒等专用设备。每次进口的详细情况如下:
1980年购进制造扁牙签的设备11台,其中WP—5M型剥板机1台,由外商无偿赠送;切削机
10台;配件22件,其中刀片20片,长刀片2片。总价值折合人民币62618元(不含外商赠送的剥
板机22088元)。此次进口的商品,是县家具厂以补偿贸易形式购进,本县以约7万磅的牙签于
当年末偿还。
1983年购进制造卫生筷子的机器17台,其中单板机1台;切筷机6台;修筷机10台;零配
件40件。总价值折合人民币24万元。
1985年购进机器设备22台,随机配件6种,总价值折合人民币35万元。采用360天远期信
用证信息的办法,由卖方承担。机器设备有:圆盘式剥皮机1台;木筷大小头整理机(21行)1
台及其附属摇头装置和传送带装置;剥板机用的自动上料机1台及其附属剥板机共用控制盘1
件,1.5KW空气压缩机1件;WP—5M型剥板机1台;WH—2C型剪板机4台;WM—4型三模刀式剪切
机1台;三模刀式剪切机1台;WA—Ⅰ型牙签整理机1台;自动式木筷倒棱机10台;AP—Ⅱ型木
筷单包装封缄机1台。随机配件有:剥板刀10片、剪切刀20套、倒棱刨10个、剥板机用板端切
刀20根、E=144毫米雪条棒模刀15个、剥板厚度转换齿轮2套(木筷用3个,雪条棒用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