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卫生管理
第三节 卫生管理
1949年建国初,孙吴镇内卫生由一区政府管理,区政府内设专人,但没有专业卫生清扫
人员。在春秋两季搞爱国卫生时,雇临时工来清除垃圾,打扫街道。临时工的工资从收缴的
卫生费中支付,不足,由县民政部门补贴。1958年成立了孙吴镇卫生队,有8个人,8辆手拉
车。1971年改为孙吴县卫生队,仍隶属孙吴镇,有12个人,3辆马车,2辆牛车。1979年移交
给孙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82年易名为孙吴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1983年交孙吴镇管。
1984年归城乡建设环保局。1985年有职工39人,翻斗汽车2台,嗄斯车1台,镇内垃圾做到日
产日清。有10条主次街道,总长17420延长米,每天清扫一次,设垃圾箱100个,果皮箱10个
。
除专业卫生队清扫外,还发动群众清扫,居民实行卫生“三包”,即包门前边沟、道路
、环境卫生。镇内各机关单位负担卫生责任区,每年春秋两季都搞突击运动。1985年再次重
申镇内居民不准在街道或马路两侧排水沟上搭棚、夹板杖、堆柴、堆垃圾、堆粪或建禽畜舍
棚,马车进镇内都必须戴粪兜,鸡、猪、羊等必须圈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