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东北沦陷时期,伪县公署民生科经济股通过商工会对全县工商业实行统治。1942年登记
,共有232户,其中工业户有铁、木、皮、服装、鞋帽等14行87家,从业人员337人,资本金
212300元(伪币),年产值749300元。商业户有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食品杂货、糕点糖果、
鱼肉青菜、饭馆旅店、照相理发等145家(日本人设10家)。
1945年解放后,不同历史时期有其不同特点。现按经营体制分述如下:
一、个体工商业的登记管理
1946年3月,在县人民政府制定《县税暂定规程》的同时,对全县个体工商业进行了登记
,核定了资产,确定了等级和税额。全县共有工商业298户,其中有铁、木、皮、服装、粮油
加工及修理等手工业户66家,有食品杂货、饭馆旅店、照相理发等商业户232家,每月收税8
8530元(伪币)。
1950年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开始对全县工商企业的开业、停业、合并、转业、迁移等进行
首次全面登记并颁发执照。全县共有工商业238户,从业人员476人。其中商业154户,301人
;手工业84户,175人。
1954年5月7日至月末,对工商企业进行第二次登记,并换发执照,彻底清理了业户和资
金。是年共有私营工商业110户,从业人员190人,资金总额96646万元(旧人民币),流动资金
58979万元,手工业57户,110人,资金46306万元,流动资金31269万元;商业53户,资金50
340万元,流动资金26322万元。
1956年,个体工商业实现合作化后,停止了登记工作。
1978年后,个体工商业逐步恢复,1980年办理登记发证。到1981年末,全县共有个体工
商户54家,从业人员66人,有流动资金25000元,其中商业28户,手工业14户,修理业9户,
建筑业3户。1982年6月,成立孙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
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1983年孙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发展农村
工商业的意见》,对发展个体工商户的范围、审批手续、银行帐户、进货渠道、纳税率、管
理费、有关的国家政策法令和正当权益等作出具体规定。1985年,县工商局对边远山区申请
办企业的农民,还开办了就地审查办理营业执照的业务。是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61家(含摊
床69户),其中修理业48户,手工业108户,商业283户,饮食业34户,服务业37户,建筑业1
2户,运输业139户。年营业额2036000元。
二、国营、集体工商业的登记管理
1945年解放后,本县对国营、集体企业的登记管理,着重在监督企业及时办理开业,变
更及歇业注销登记。1950年首次企业登记时,全县共有工商企业5家。1956年发展到9家。是
年在个体工商业合作化中,共建起集体工商业19家。此后,国营、集体工商业的开、停、合
、转、歇业都由主管部门决定而中断了企业登记管理。
1963年根据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县人民委员会于是年2月25日制定发
布了相应的《试行办法》,本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有利于活跃城乡物资交
流,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的精神,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计划和业务主管部门清理、调整
、划分了国营和集体企业中各行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并进行了全面整顿和登记,给10家国营
工业和9家国营商业填发了执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企业登记管理被批判为“资产阶级法权”,再次中断。19
74年,根据省、地恢复企业登记的文件精神,在重点清查整顿的基础上,给具备开业条件的
25家工商业换发了营业执照。1978年给41户集体工商业换发了营业执照。
1980年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联合发出恢复工业企业登记的通
知。给予登记的企业必须符合四项条件:1、有固定生产厂房、场地和设备;2、人员基本固
定;3、有核算制度(有独立的帐目,银行有户头,能计算收入、支出、盈亏等情况);4、常
年生产和季节性生产在3个月以上的企业。
本县按此要求给25家国营工业企业和6户特种行业企业换发了营业执照。
是年根据国家计委、农委和工商管理局关于普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通知精神,工商行政
管理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县集体企业和特种行业进行了全县普查,其中重点是乡镇企业
。本着积极扶持、促进发展、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产量、满足市
场需要的精神,为40户集体工业(其中乡镇工业34户,特种行业6户)换发了正式营业执照。
集体工商业中的待业青年企业,1970年兴起,1980年有新的发展,签发营业执照31户,
其中工业4户,手工业2户,运输、建筑各1户,商饮服23户。从1983年末到1984年,大批青年
陆续被招工或企业变成国营,执照全部缴回。
随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1985年全县有证工商业发展到267户,其中国营1
38户(分支机构52户),集体129户(分支机构93户)。按行业分:工业企业85户(其中国营41户
,集体44户),集体分支机构11户;商业141户(其中国营77户,集体64户),集体分支机构72
户;建筑业7户(其中国营1户,集体6户),集体分支机构3户;交通运输业5户(国营);农林牧
渔业17户(其中国营14户,集体3户),集体分支机构1户;科学技术3户(集体),农业科学技术
咨询服务业9户(集体),分支机构5户,共有流动资金1692万元(其中国营1247万元,集体44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