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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币

第三节 货币


白银 清朝时期货币之一。最大是元宝,除元宝外,均是碎银子,属称量货币,计算单
位是两、钱、分。
银元 清末开始流通,民国时期为全国通用的本位货币,又称现大洋。银元为圆形银铸
币,分大小两种。大银元重7钱2分,以元为主币,元以下有1角、2角、5角,为辅币。境内有
1912年铸造的孙中山开国纪念币和1914年铸造的袁世凯像币。小银元以12角易大银元1元。
江大洋 清末至民国时期,黑龙江各金融机关发行了竖形纸币银元票。银元票有1角、2
角、5角、1元、5元、10元6种。元以上为主币,以下为辅币。凭票面数额可兑换等量的银元
。银元票分大小两种,小银元票12角易大银元票1元。境内流通的多为小银元票,又称为小洋
票。黑龙江省发行的银元票,在省内流通,称为江大洋。
铜钱 清朝时期,各省铸造的铜钱叫制钱,黑龙江省铸造的铜钱叫江钱,系外圆函方铜
铸币,叫方孔钱,币面铸有皇帝年号。铜钱单位是吊,吊下是文。
铜元 清朝末年,为圆形无孔铜铸币。有分别相当铜钱20文、10文、5文、2文4种,以值
10文枚为最多。100枚值10文的铜钱可兑换银元1元,32枚可兑换铜钱1吊。
铜枚纸币 民国时期,黑龙江省官银号还发行了可兑换等额铜元的竖形纸币铜元票,即
铜枚纸币。有铜元500枚和铜元1000枚两种票面,票面上同时标有相等的铜钱或铜钱票数额。

官帖 清末和民国时期,黑龙江广信公司发行一种制钱票叫黑龙江官帖,只限在省内发
行,亦是竖形纸币。票面有1吊、2吊、3吊、5吊、10吊、50吊、100吊7种。可凭帖兑换等额
制钱。
羌帖 自清朝光绪年间始,因中俄贸易的开展,俄国货币开始在境内流通,中国人称俄
币为羌帖。羌帖以卢布为单位,清末至民国初年,为主要货币,开始流通时,每卢布可兑换
中国白银6—7钱。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俄币跌价,中国大洋可易羌帖五—六卢布不等,
甚至可达10卢布左右。第一次世界大战将要结束时,大洋每元可易羌帖20余卢布。
马大洋 1932年(伪满大同元年),马占山将黑龙江省政府迁至黑河后印制发行的银元票
称马大洋,俗称马票。以元为主币,在境内流通。
中银券 东北沦陷时期,满州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中银券)在孙吴流通。硬币用
银、铜、铅铸造。纸币票面有1元、5元、10元、100元4种,为主币;硬币有1分、2分、5分、
1角、2角等5种,为辅币。
红军券 1945年8月解放后,苏联红军驻我国东北地区时,发行了“战时军用票”纸币,
简称“红军券”,券面有1元、5元、10元、100元4种,流通1年。
东北流通券 1946年初开始使用,简称“东北币”。票面额和发行地有合江银行的10元
券,牡丹江银行的百元券,嫩江省银行的50元券,吉林省银行的500元券(均1946年发行);还
有1947年东北银行的500元券,1948年关东银行的5元券。
人民币 1951年4月1日至5月底,县内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收回东北银行发行
的流通券,在东北使用新中国唯一合法的人民币(后称旧人民币)。票面有1元、5元、10元、
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1万元、5万元。兑换比率为9元5角东北流通券
兑换1元人民币(当时孙吴未建银行,由黑河地区中心支行派人到此兑换)。1955年3月1日起,
国家又发行了新版人民币,新旧币的折合比率为新币1元折合旧币1万元。新人民币纸币面额
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种;1957年12月1日,又发行了1
953年版黑色10元券,还有图像为工人、农民像的1分、2分、5分纸币和等额的铅质铸币。19
61年3月25日起又发行一种蓝黑色版1元券,元以上为主币,元以下为辅币。1964年4月15日,
人民银行收回苏联代印的3元、5元、10元券3种钞票。1980年4月15日起,发行2种金属币,即
1元镍币和5角铜质辅币。因发行量很少,均为群众所收藏.
1952年至1985年,全县净投放人民币10625.8万元。建行初期投放额很少,1978年以后货
币投放量大幅度上升。1984年货币投放额达2041.7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比建行初期1957
年多投放2035.2万元,增加了313倍。人民银行现金支出渠道主要有工资性支出、农副产品采
购、行政管理费、储蓄存款、农村信用、汇兑和其它支出。人民银行的现金收入主要有商品
销售、服务事业、农村信用、税款、储蓄存款、城乡个体经营、乡镇企事业、汇兑收入和其
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