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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拥军优属

第二节 拥军优属


1949年至1985年,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均进行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前,学
校学生和群众给军烈属送对联、挂光荣匾、挑水、劈柴、打扫院子。有的村屯、街道女青年
主动到孤、老、残军烈属家帮助剁馅、包饺子,欢度除夕之夜。县乡政府举行军烈属和复员
转业军人座谈会,一方面鼓励他们保持革命传统,发扬优良作风,为人民多做好事,一方面
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县、乡政府还对本境内的驻军进行慰
问和举行联欢活动,以示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八一”建军节期间,一般的都由政府出面
举行慰问和庆祝活动。
抗美援朝时期,前后组织五次慰问中朝人民军队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休养员。仅沿江乡第
二村统计,群众拥军猪两口、肉30斤、鸡69只、白面50斤、黄菸110斤、白酒20斤、豆腐100
块、袜子19双、肥皂25块、毛巾30条、大米110斤、牙粉14包、牙刷40把、牙缸9个、鞋5双。

全县开展了拥军优属工作。县财贸系统给31名烈军属和荣复军人安排了工作,对生活困
难户进行了物资补助,解决吃粮2000多斤、单衣35套,对35户烈军属子弟实行了免费入学。